本頁為舊資料存放,請勿參閱此製作申請官方裝備。
★申請官方裝備的玩家,請將裝備套用下方規則所詳述的格式。★
★因大幅改版多次,故部分舊制能力無法延用。而是否舊制如果無法對照現行規則得知,則會在審核時回覆。★
★官武防折價卷(400寶石)(魔神紀念武器退還之補償方案)持有者:【伊祁青歲(caren0609)】*1
新人冒險者首件官方裝備輔助條例
只要新手玩家完全符合條件後,即可向武防組申請首件官裝押金門檻折半(100寶減為50寶),以及裝備最終出貨價格七折的特殊優惠。
主旨在於,給予新入並且擁有劇本實績的新人冒險者提供唯一一次的優惠待遇。
申請條件: 【入會後"尚未購買過特引官方紀念裝備"和"尚未申請過官方裝備",和"尚未購買過現成官方裝備"之玩家】以玩家身份參予劇本最少10次,並申請裝備時請自行提出證明。
*【折扣只有一次,於"自設裝備申請過折扣之玩家"或是"購買過現成官方裝備",無法再度於購買特引官方紀念裝備時申請折扣,反之亦然。】*
(自行存串或是其他方式)
備註:
此裝備將標註為【新人冒險者裝】。
並禁止轉售給其他玩家,但依然可以半價賣回給官方武防組。
其他目前具有官方認可的【訂製官方武防可折抵】物品如下
(一)靈魂洪流-☆3『吉翰德』-需為帳號主推代表卡的狀況下,打折效果才適用。
備註:
當申請者擁有複數可折抵官方物件時,以最低折數之能力優先。
官方裝備系統世界觀
全名『阿斯嘉特城政府官方認證裝備』(以下簡稱『官方裝備』),也就是在RPG公會的世界觀中,由玩家依規定自由設計,再由阿斯嘉特城政府官方裝備組審查通過、官方認證的裝備。
玩家申請官方裝備規則
✪每位玩家的巴哈姆特帳號,一次只能投一張單子申請一件新裝備;直到被駁回退單或付錢領取裝備,確定出貨之後才能申請新裝備審核✪
1、一個玩家的巴哈姆特帳號最多申請『兩件自設武器』與『兩件自設防具』,其申請狀況以公會WIKI登錄資料為準。
申請時字詞請簡潔明確,請盡量避免用稀有字詞造成審查與對串困擾。
如果玩家持有能增加官方裝備申請上限之官方物品,申請額外裝備時請務必告知,目前具有官方認可的【增加帳號申請裝備數】之物品如下:
(一)官方寶具-NO.4:『文森的海軍陸戰隊訓斥手冊』
角色於劇本中出擊時則適用以下規定:引導在劇本召集階段,設定一個可攜帶的裝備數量,由玩家自由搭配、不限制種類的重複(比如可以多坐騎、多武器、多防具)使其自由度增加,這個可攜帶數量不能低於「4」、同時沒有上限,但「練習劇本」不在此限,另外部分特例如下:
靈魂洪流 :不算在件數內。
應用遺跡物:不算在件數內。
文森寶具 :不算在件數內,並且可額外攜帶一武器。
嘉德寶具 :不算在件數內,並且可額外攜帶一防具。
官方道具 :每種道具只能帶一個、但有艾拉德爾寶具可各攜帶兩個。
其他紀念裝備、徽章、坐騎等各式各樣的官方系列物品,都算在件數內。
2、官方裝備不得有以下情況,違者經查證,則強制回收銷毀不退還寶石,並計上警告一支:
(一)違反巴哈姆特站規、情色(包括同音異字)、謾罵(包括同音異字)、歧視等的設定。
(二)設定時間、空間、言靈、概念,與其他明顯威能的設定。
(三)事後擅自變更設定。
(四)有利於玩家反應與影響引導的設定。例:增加寶石或經驗、角色行動增益、秒判時效增益、自由進出劇本、官方武防與道具使用次數或數量增益、其他官方武防組認定之相關設定。
(五)惡意騷擾、扭曲設定解釋、欺壓其他玩家、強制判定等。
3、在任何的官方劇本、官方劇情劇本、一般民間劇本,與其包括的活動中,任何官方裝備在玩家正常使用下均會發揮所設定的效果,引導包括特級引導均不得隨意宣告無效、效果低下、完全損毀、或無法使用,但玩家濫用、不當使用,以及裝備設定文字外之效果則不予保障。
練習劇本、一般決鬥串中是否可使用官方裝備,則由引導或玩家在劇本或鬥串開始前自由宣告決定是否可使用。但若可使用,規則同上述不得隨意宣告無效、效果低下、完全損毀、或無法使用,但玩家濫用、不當使用,以及裝備設定文字外之效果則不予保障。
✪備註:官方劇本、民間劇本、活動劇本,若有封印裝備之需要,劇本主人應該自行思考合理的「世界觀劇情上的理由」。✪
✪並且事先告知玩家,玩家得知無法使用的情況下自願進入劇本,就不能再有異議。✪
4、任何官方裝備之間(包含紀念裝備與寶具)發生直接碰觸互擊的當下若有一方意念抗拒,則雙方官方裝備的特性、能力、屬性等均不會發動任何效果。但該碰觸互擊的裝備一旦分離或是雙方意念同意,即恢復正常,且自身持有的官方裝備不在此限。而放出性或是廣域攻擊等非直接碰觸互擊,則是按照下列區分後由引導判定傷害。
互相對上的優先度高低是:
絕對防禦類(總稱標註絕對防禦,或是免疫某物的類型)->反防禦(總稱反制防禦的類型)->防禦(總稱阻擋傷害的類型)->輸出(總稱會造成傷害的類型)
即一般狀況:
防禦類(總稱阻擋傷害的類型) 壓制 輸出類(總稱會造成傷害的類型)
反防禦類(總稱反制防禦的類型) 壓制 防禦類(總稱阻擋傷害的類型)
絕對防禦類(總稱標註絕對防禦,或是免疫某物的類型) 壓制 反防禦類&輸出類
5、無論任何設定,官方裝備的串數充能,或冷卻負面與最大使用次數無法減免或增加。
而充能補充的類型任何設定皆無法使用,裝備的充能僅能倚靠該裝備自身(見該裝備能力)。
6、官方裝備(含寶具、不含記念裝備(除了一期主線之外))之間若設定進行連動,只允許整個性能(包括外觀等基本性能)完全不更改之類型。
另除了充能與傷勢類之外,所設定的副作用無法以任何方式減免。但傷勢類副作用無法即時恢復。(需延遲50串或以上)
例:A裝的代價是無法行動,而B裝的能力是解除行動限制;則無設定連動之下,用B裝去解除A裝的副作用無效。
7、玩家的單一巴哈姆特帳號在RPG公會裡至少應有100寶石才可新申請一件官方裝備,若欲再度申請第二件,則須再存有100寶石才可再度新申請,第三件、第四件以此類推。但若欲申請『原有官方裝備變更或追加減能力(特性)』者,則為70寶石。
玩家單一巴哈姆特帳號遭官方武防組警告達二次,並經城務認定,則永不受理該玩家的申請。
8、任何玩家不論是新裝備申請,或原有裝備申請回廠再造,初次送審不算,於第一次由裝備組通知玩家修正開始起計數1次,累計收到5次玩家的申請修正後,若該單尚未被裝備組訂出價格,則裝備組會直接退單,請申請玩家好好思考自己的裝備設計再重新排隊申請。
但裝備組可視申請單的設定情況,若過於誇張或威能的將會提出。若是屢次不聽,則能免於修正5次的規定,直接予與退單駁回。遭到二次退單或者直接退單者,第一次將有二週無法投單之懲處,第二次則給予一支警告。
9、官方裝備組不會和玩家在申請前一同討論任何估價與設定,也不會受理玩家在申請後的如何修正和變更設定詢問,僅會接受一般的疑問解答。
補充禁止事項的詳規:
入廠前:
求問官武防組裝備如何製作、組合、推薦能力、是否通過等。
入廠中:
進度、內容與效率好壞或CP值一律拒答,僅私信往返。
疑問解答可以,像是詳問被退哪裡不合審核。
出廠:
判定問題請自行找引導討論(除非認為有違反能力字面的判定,但要依循通知給官武防組討論決定釋疑)。
(組員自身劇本後續討論之公開性引導點評除外。)
10、在官方裝備組審查申請、訂出價格之前,申請玩家均可自由修正、重新設計、棄單,但以巴哈姆特私人信件通知為準,官方裝備組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通知。
若棄單者也須通知,若不通知則官方裝備組會強制扣除該玩家10寶石。
11、當申請的官方裝備經過審查,且已訂出價格並通知申請玩家後,申請玩家在領收之前擁有一次選擇申請單中的其中一項設定來進行刪除與修正權利。
日後欲追加減或變更設定,請重新向官方裝備組申請再審查。以巴哈姆特私人信件申請為準,官方裝備組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請。
12、當申請的官方裝備經過審查,且已訂出價格並通知申請玩家後,並無規定申請玩家須立即領件,可暫時放置。但暫時放置時間過久,官方裝備組的紀錄若被巴哈姆特系統消除,則官方裝備組會請玩家再度重新申請。
13、當申請的官方裝備經過審查,且已訂出價格並通知申請玩家後,申請玩家不得棄單。暫時放置時間過久,官方裝備組的紀錄若被巴哈姆特系統消除,也算棄單。
違者官方裝備組強制刪除該申請武防,並照常扣除該申請武防之寶石價格,再記上警告一支。
14、官方裝備不得擅自租借、轉賣、轉送給包括玩家自己其他角色的任何角色,或以角色劇情互動來讓其他角色使用。違者官方裝備組強制刪除該武防並不退還寶石,相關玩家均記上警告一支。
15、官方裝備若要轉送,只能在玩家同樣的巴哈姆特帳號下的角色之間進行。轉送方式如下,以其他方式轉送則官方裝備組不予認同:
(一)玩家於公會上自行開轉送劇情串,結束後需將劇情串網址寄巴哈站內信,或留言給官方武防組任一成員備查。
(二)為防玩家轉送過於頻繁隨便,兩次轉送之間需要一個月的冷卻期與轉送時需要付給30寶石。
(三)經過組員查核,確認沒問題後,會在公會WIKI進行更新,並通知玩家。
16、官方裝備若要轉賣給其他玩家,價格為『原先定價再加上10寶石』。轉賣方式同轉送,以其他方式轉賣則官方武防組不予認同。
17、官方裝備與其他官方道具、官方寶具、官方紀念品等物品的能力和設定毫無關聯,請申請玩家不要拿來進行比較和套用。
18、由於官方主線劇本乃是官方策畫之關卡與劇情,影響公會世界觀與主域。故官方裝備(包含紀念、寶具)在官方主線劇本中,將會僅會在某些少數特殊劇情下無法發揮能力或性能低落。
例如:某世界級能力、官方角色權能等等......
19、有關於【官武】與【官防】能力新增界定範圍之細則,
★設計裝備時請閱讀以減少退回信的次數★
一、【武器】不可設計"防衛性技能"(如召喚防護罩守護自己)
二、【防具】不可設計"主動攻擊/傷害性技能"
但是可以允許設計「只纏繞在自身身邊範圍」的具備傷害性的防護技能(如只在身邊纏繞的銳利氣流或火焰防護罩)。
而有關於官防被動能力如果存在"攻擊/傷害性"的細則:
(1)、特定條件才會發動(例如敵人打到盾牌時,盾牌表面會產生電流防護)
(2)、非實質傷害性的負面技能(敵人傷害自己傷口會發出閃光閃敵人眼睛)
(3)、其他官武防組認定經過集體審核後認為是主動攻擊的技能將會禁止
防禦技能被動條件不可為「主動攻擊」(例如要發動攻擊才會產生霸體或防護罩,這種不允許)
其他有關於官武防技能的分類細則:
(1)、治療類→限定【防具】
(2)、BUFF類:可BUFF別人→限定【武器】;只能BUFF自己→【武防皆可】
(3)、行動增益(例如加速)→【武防皆可】
(4)、自殘類:純自殘為【武防皆可】,有BUFF比照BUFF類型處理
(5)、其他經過武防組審核認定違反【官武】與【官防】能力界定範圍之細則(1)與(2)條與官防被動技能細則(1)~(3)條者將會禁止。
20、玩家向官方武防組申請時,若官武防組發現玩家申請官武防試圖將角色設定與官武防的能力進行組合或融合(例如角色部位變化、技能變化)。
則會將有關的該角色私有設定一併納入官方規範的裝備審核中,並可能認為該張角卡的有關私有設定不合規範而將裝備申請退回。
同時,在官方裝備沒有明文設定在內的狀況下。
玩家用角卡私人設定與官武防能力配合使用,或是官武防與官武防之間的結合使用時;官方不保證其配合的效果。(例如:"沒有明文設定"下,將火屬性與岩石屬性結合成岩漿等;或是將岩漿之類的特殊屬性單獨拆分為火與岩石等等。)
21、若玩家擁有"複數"召喚官方世界觀設定魔物(官方系列招喚物)的能力;
玩家自身仍只能在劇本中"招喚並存在一隻",直到該召喚物確定死亡(也就是不能復活和死後續動),才能招喚並存在"第二隻"。
✪同時,無法以任何方式額外增加或突破使用次數✪
✪或透過各種手段重複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複製、仿製、迴音等能力)等✪
✪"試圖打破此規則"✪
總之,就是「不管怎樣,你一次只能叫一隻官方魔物出來,直到該魔物被徹底消滅,任何想鑽漏洞的方式,都能被官方與該劇本引導以自由心證方式否決。」
22、任何向官方武防組申請的玩家,官方武防組與城務均視同該申請的玩家『已詳細閱讀並了解,且認同接受』包含此條在內的所有規則和說明。
23、官方武防若有任何判定與使用上的爭議,請向官方武防組或公會幹部提出,並以官方武防組或公會幹部的最終解釋與說明為正確決議。
24、所有的規則,官方武防組與城務均擁有最終解釋、說明、決議、更動的權利。
官方武防之取得,為玩家以下列表格詳細填寫設定,再向官方武防組任一成員以巴哈姆特私人信箱提出申請:
官方『武器』申請格式如下,格式錯誤者一概不受理:
持有者 |
(玩家的巴哈帳號與持有角色名稱) |
名稱 |
(武器名稱) |
種類 |
(刀、劍、斧、矛等等) |
外觀 |
(僅記錄裝備基本的長、寬、高等等尺寸以及物理結構與外型描述,重量可設定也可不設定。) |
特性 |
(【變形】、【改變攻擊距離】、【操作者使用輔助】、【特性特攻】、【其他雜項】,歸類需屬於這五種) |
屬性 |
(地、水、冰、炎、風、光、暗、雷,滅屬性為【玩家自訂特殊能力】或【雙重屬性】,沒屬性者為無屬性) |
滅屬性能力
|
(須設定滅屬性才有,若無設定則請打『--』) |
能力1 |
(第一項能力,若無設定則請打『--』) |
能力2 |
(第二項能力,若無設定則請打『--』) |
註解記事 |
(裝備的背景故事或材質、緣由設定敘述,僅為字面設定毫無官方保證效力;限一百字內,可設定也可不設定。) |
價格 |
(單位為寶石幣,此欄為武防審查人員填寫) |
持有者 |
(玩家的巴哈帳號與持有角色名) |
名稱 |
(防具名字) |
種類 |
(飾品:戒指、耳環、項鍊、手環、眼鏡、其他類似物品) (配件:上衣、褲裙、圍巾、盔帽、斗篷、其他類似物品) (套裝:全身式的衣物、鎧甲等等) |
外觀 |
(僅記錄裝備基本的長、寬、高等等尺寸以及物理結構與外型描述,重量可設定也可不設定。)
|
特性 |
(【特性加強】、【操作者輔助】、【其他雜項】) |
能力1 |
(第一項能力,若無設定則請打『--』) |
能力2 |
(第二項能力,若無設定則請打『--』) |
註解記事 |
(裝備的背景故事或材質、緣由設定敘述,僅為字面設定毫無官方保證效力;限一百字內,可設定也可不設定。) |
價格 |
(單位為寶石幣,此欄為武防審查人員填寫) |
※外觀說明
※外觀顧名思義為用以說明,裝備的物理結構以及聲光效果等等看起來的樣子。設計時基本上如非特殊設定(例如射擊武器的彈數)是不會影響價格,但明顯有關裝備性能的(例如發出傷眼的強光)則無法設定。
另外,裝備背景故事或材質、緣由設定敘述請放置【註解記事】。
而出貨之後如需要回爐進行外觀更換,則審查上視同於永久的特性【變形】。只有更換外觀時,除了外觀之外全部的設定均不可變動。而價格基本為【30】寶石起跳,但是離原出貨外觀差距越大將會越貴(構造複雜度或是體積等等)。武器無法更改為防具,反之同理。
然而未求當初設計時申請者能審慎思考裝備的設計,故外觀更換後的再次更換申請中間需要有一個月的間隔。
而因外觀更改與特性中的變形同理,故整件裝的材質皆無法更動;只能改變物理結構。
※屬性說明
【屬性欄位】分為【單一屬性】與【滅屬性】,而裝備如無具有【單一屬性】或是【滅屬性】,則無法帶有與【單一屬性】或【滅屬性】相關的性能。例:大範圍燃燒效果等。
以下細述:
【單一屬性】為賦予在武器上的純單一屬性性質,可以意念將屬性無代價纏繞於武器表面上。可造成屬性傷害,但無任何攻擊範圍增加或放出效果。
公開定價為一項屬性【30】寶石的價格,下列為單一屬性一覽:
【火屬性】 【水屬性】 【冰屬性】 【地屬性】
【風屬性】 【雷屬性】 【光屬性】 【闇屬性】
【滅屬性】,具有特殊性質的屬性,不屬於其他【單一屬性】者皆屬此類。
例如:特殊能力,或兩種屬性同時具有等等。
總而言之,【滅屬性】為「不屬於一般任何屬性的特質能力」或「同時具有兩種屬性」
(一)、「不屬於一般任何屬性的特質能力」,
公開定價最低為【60】寶石的價格加入總價中,最高無上限:
滅屬性能力:(玩家自己設定)
(二)、若是有設定「同時具有兩種屬性」的情況,
(例:光暗、水(冰)炎、雷地、雷水、風地、地水、冰雷,等)
公開定價為兩項屬性共【30+30】寶石的價格加入總價中。範例如下:
滅屬性能力:(火+水)
※能力說明
【直接治療類】由於此類能力在劇本中的地位較為特殊,故特此說明設計時的審核要點。
恢復目標擇一:(生物類 or 物質類 or 無實體存在)
恢復手段:(遠程 or 近身)
恢復方式:(自動 or 主動)
代價:最少100串留言或是相等的代價,比如冷卻。
次數:最大三次。
※特性說明
【武器】的特性我們規範成接受『變形』、『增長攻擊距離』、『操作者使用輔助』
(操作武器本身上) 、『特性特攻』的能力和『其他雜項』(毫無輔助性質的特性),
以上五種。
*並且單件武器每一種特性的強化最多上限一項。(目前有五大類特性,每種最多一項最高可有五項特性)
特性欄位的效果適用於整件裝備。(包含【特性】、【屬性】、【能力】)
✪【變形】
武器改變本來的型態,化為另外一種武器的範疇,都屬於變形。
但不接受什麼都能變的,也不接受『過多』變化的投稿,或是太過威能的。
"裝備之分體配件"(例如刀鞘,槍套等)變形時。裝備之分體配件部分僅有官武防的基本耐性等特性,其他自設之特性屬性能力一概為無。而變形成"原裝備"或是與"原裝備高度類似"則無法實現。
但,若只是裝備整體的變形。例如:從長槍化為大劍、弓變成長矛......等等等,則依然保有原装性能。
而該裝備的分體配件部分,例如刀鞘,槍套等。需要獲得另一裝備的自設之特性屬性能力,則等同購買另一件裝備需要審查並有剩餘裝備欄。 如需要多装備欄請從寶具能力下手,變化越多者此項價格越高。
✪【增長攻擊距離】
同樣是變形類,可能只是武器的長度、寬度進行小到中幅度的變化,
增加攻擊距離或是臨時讓武器周邊有氣場、劍氣、或元素等等,
例如將火焰定型變成劍身的一部分,以此臨時增加攻擊距離,都歸為此類。
範圍越廣者此項價格越高。
✪【操作者使用輔助】
從字面上來理解就可以了,以下舉例兩個對照表,來表示何為『輔助操作』:
1. 符合輔助操作:
a.這把劍隊操作者而言很輕盈(O)
b.這把劍脫離操作者手中時能召喚(O)
c.這把劍可以自己飛行,但載不了人(O)
d.這把劍被非操作者使用時,會發出雷電攻擊(O)
2.不符合輔助操作:
a.這把劍可以隱形(X) <=屬於【能力】
b.這把劍會發出火焰(X) <=屬於【火屬性】
c.這把劍可以乘載人飛行 <=超出『輔助操作』的範圍,歸屬於【能力】
d.這把劍跟齊天大聖悟空的如意棍一樣,可以伸長(X)<= 屬於【增長攻擊距離】
範圍越廣者此項價格越高。
✪【特性特攻】
從以下四種中選一種進行強化。
【種族特攻】:針對那些種族更具效果,或沒效果。範圍越廣者此項價格越高。
【屬性特攻】:針對角色本體是屬性(例元素生物),自力使用的魔法/異能/能力系統擁有特定屬性(例用火魔法、具有地屬性魔力)。或是純屬性構成的無實體存在。
【身分特攻】:針對角色具有的身分(例如國王兼園丁,國王針對有效),以認定當下才算,不再是該身分則無效(例"前"國王,無效)。不包含南方職業向性(例如坦、SUP、補師等)。
【身體特徵特攻】:針對角色的自帶特徵但不可主觀(例審美觀,駁回),因基準點不同,不可相對比較性特攻(例比某人黑或一樣,駁回)。允許部分的種族描述,但是必須滿足全條件。(例50KG以下肉體生物,只有肉體生物則無法發動。)
*以上官武防組認定經過集體審核後,過於刻意針對某角色或是不夠具體或過於廣泛將會駁回。另不可針對特定會員或特定角色、歧視、南方思考。
✪【其他雜項】
其他對於戰鬥毫無影響、幫助的偏日常用途性能,或是用於間接影響戰鬥的輔助效果;不可直接性影響裝備的攻擊與防禦性能,延伸操作亦然。
官武防組經過審核後違反的設定將會駁回。
範例:這個裝備具有發電機,可以充能給角色自身,由引導判定(o)
這個裝備具有發電機,產生的電流可以由裝備延伸電擊傷害(x)
這個裝備具有電風扇可以幫助自己散熱,由引導判定(o)
這個裝備具有的電風扇可以將投射物直接吹走(x)
【防具】的特性我們規範成接受如下: 【特性加強】的強化最多上限兩個。
【操作者輔助】最多上限一個。
【其他雜項】最多上限一個。
*注意:同時其他官武防組認定經過集體審核後,認為可以裝備本身(與個人技巧無太大關係)主動進行攻擊的特性搭配將會駁回修正。
以下細述:
✪【特性加強】
分為【物理加強】、【能量加強】、【精神加強】
【物理加強】:針對物理的效果,例如:抗打擊、抗斬擊、抗遠距離物理攻擊,等等。範圍越廣者此項價格越高。此特性只有在防具包覆防護的範圍內才有其效果,但負面狀態之抗性,例:毒、燃燒、冰結、緩速、腐蝕……等相關負面不在此限。對狀態異常附加的傷害僅有高抗性而無法免疫。
【能量加強】:針對能量的效果,例如:抗雷電魔法、抗火屬性、抗無屬性衝擊波,等等。特性只有在防具包覆防護的範圍內才有其效果,範圍越廣者此項價格越高。另如果不具有某種屬性抵抗,則無法具有該屬性相關壓制或吸收。對狀態異常附加的傷害僅有高抗性而無法免疫。
【精神加強】:針對精神的效果,例如:抗靈魂攻擊、抗詛咒、抗負面狀態,等等。範圍越廣者此項價格越高。對狀態異常附加的傷害僅有高抗性而無法免疫。
✪【操作者輔助】:與武器不同,無法製作脫離操作者的輔助(例如飄在身邊)或是意念操作(例如操作某部分的盾牌活動)。
✪【其他雜項】:其他對於戰鬥毫無影響、幫助的偏日常用途性能,或是用於間接影響戰鬥的輔助效果;不可直接性影響裝備的攻擊與防禦性能,延伸操作亦然。
官武防組經過審核後違反的設定將會駁回。
範例:這個裝備具有發電機,可以充能給角色自身,由引導判定(o)
這個裝備具有發電機,產生的電流可以由裝備延伸電擊傷害(x)
這個裝備具有電風扇可以幫助自己散熱,由引導判定(o)
這個裝備具有的電風扇可以將投射物直接吹走(x)
※註解記事說明
【註解記事】提供玩家申請時,可以在100字內敘述裝備的背景故事或材質、緣由設定。但僅為字面設定毫無官方保證效力,也亦不收費。
簡單說就是多數RPG裝備欄會出現的,遊戲素質之外的裝備背景解說文。
官方武防組組長:天宮雪 (出貨、審核、總審、估價、定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