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莉莉安娜‧F‧福爾蘭諾(Liliana.F.Forlano )
種族:魔女
性別:女
身高:168cm
體重:60kg
膚色:白
年齡:40
稱號:質之魔女
持有母儀祖產:歸宿之地 強者分類:非強者
《簡歷》魔女界72『大魔女』兼魔女六大家之一,且是著名的「質之魔女」,精通魔法塵與質量重力魔法,在魔女界代表四大元素"土",同時掌握著魔女之家的"家法"。
此外,福爾蘭諾這個姓是當初確立家族體系時所弄出來的虛姓,實際上他們的家族都已「莉莉」為開頭當名字──原因是該家族是魔女之祖莉莉絲的
直系後裔。
與掌管刑法的施瓦茨家不同,"家法"的意思好比是法律中的民法,同時福爾蘭諾家具備調解魔女之中紛爭的工作。
未婚,有一子,其子即為
莉莉歐‧F‧福爾蘭諾,在自身年輕時代還未能成婚就與未婚夫離開,但同時擁有身孕。
個性與福爾蘭諾家的家訓「母性、和平、包容、教化」截然相反,堪稱是福爾蘭諾家最為嚴厲固執的存在,被稱為「魔女家法的體現者」,但這並不是好現象,因為他公正猶如法官,沒有轉圜餘地,又相較於現任施瓦茨家的希爾妲,兩家的個性可以說是完全對調了。
雖然嚴格,但她卻也以身作則,嚴以律己而嚴以律人,沒有人敢否定她有這樣的資格──除了她的女兒莉莉歐。
由於自己的家法嚴厲,且過於為女兒著想的緣故,導致她的女兒莉莉歐無法忍受,進而使人私奔而逃,起初莉莉安娜勃然大怒,費盡一切要將自身女兒給抓回來,甚至一時殺害了女兒的私奔對象,但在同為魔女六大家的克拉拉組攔下,她的女兒莉莉歐就這樣一人遠走高飛,還產下一女。
這時的莉莉安娜憤而宣布女兒被自己逐出家門,而改以克拉拉關照著莉莉歐。
數年後,她對此事感到後悔,儘管仍然維持一樣的嚴肅,但態度是比以往軟化許多,在身為好友的克拉拉的勸說下,母女兩人終於和好,而莉莉歐也帶著女兒返回了福爾蘭諾家。
似乎只有面對自身女兒與孫女的時候才有慈祥的一面。
《能力》
【莉莉安娜‧F‧福爾蘭諾/LV155】
體質:魔力質與量極高,高到可以以肉身抵禦中等魔法,同時對聖屬性攻擊具有高抗性。
能力1:福爾蘭諾的印記
魔女世家的子女都有自己獨特的印記,猶如胎記一樣(位置在左肩與脖子的相交處),會讓持有者帶來特別的能力。
福爾蘭諾
家的印記擁有"地"的能力,天生擁有極高的地與土屬性能力,能夠支配地面的程度,且還能自由的操作重力與萬有引力。
能力2:質之魔女
在魔女界之定位與造詣,才有辦法獲得的稱號,身為莉莉絲後裔的擁有的殊榮
能夠施展各式各樣的"質"之法術,可以自由地操作"質量"藉由自身的能力,可以達到各種不同的效果,甚至能放出黑洞。
能力3:塵之魔法
福爾蘭諾拉家的家傳技能,能夠將"塵"給灌注豐沛的魔力,配合質之魔女的能力,造詣非常高。
《母儀祖產》
【歸宿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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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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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乃是以塵土造人,而天主為了不讓人類可以用這麼方便的方式來造人,因此造出了容器──也就是女性,莉莉絲。
但,這也意味著,女性擁有此等"能力",在莉莉絲脫離伊甸園後,便將伊甸園之土給奪走,並習得了該能力。
然而,命於死後的歸處終究是"土",故這能力擁有的便是塵歸塵,土歸土,而又回復流轉──世界的循環。
掌握"生"與"死",即是掌握生命的脈流,作為魔女之定位"生"的究極體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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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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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初之母】 魔力無限,且擁有超速再生的能力。
【塵成人】 能夠"創造"一切,究極複製技,連"法則"類的技能都能創造;此外,該招能夠直接創造他人的複製體。
創造之人即為Golem,於希伯來語意味其原意為「胎兒」、「雛形」
【人歸塵】 將他者的招式歸為己有,並且反攻回去,搶招型的技能,連法則能力都能暫時搶來使用。
此外,該朝能使萬事萬物的"年齡"變得衰老或年輕。
【命之理】 能夠奪去他人的"命",或是賦予他者"命",是種即死或是復活的技能。沒有法則類的防禦力便為即死。
原理即是從Golem(塵成人)而來,在傳說中Golem的頭上會有「emeth(真理)」的刻文,而要將Golem停止動作,即是將文字最前面的e去掉,就變成了「meth(死)」
莉莉安娜的能力即為將人原初的「理」給去除,是,真真正正的"死",猶如將1變成0一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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