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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庭の世界

會長:aire8677 / 天堂開設日:2013-03-03 16: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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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技場裁判規則(舊)

推上精選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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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顧名思義即為負責判決某場遊戲、與勝負無關之第三人,通常一場遊戲或是鬥技都是由裁判所負責引導的。

任何人都能夠在非正式的遊戲中擔任業餘的裁判,但在某些特定遊戲中,只有持有「裁判執照」的裁判才能夠進行判定。
而且一串不得重複領取戰鬥獎勵與裁判獎勵

除此之外,持有「裁判執照」的裁判還有著業餘裁判所沒有的特殊權限與獎勵,而本條目將對於公會內所謂的「裁判執照」進行說明。


裁判組裁判、鬥技場裁判與執照申請


裁判資格分成兩種,分別為「裁判組裁判」與「鬥技場裁判」,兩種資格有著些許的差異,但兩種資格互不衝突,玩家可以同時擁有兩種資格,詳細解說請見下列之說明。

裁判組裁判

「裁判組裁判」是以 「玩家」作為裁判資格的發放對象雖然並非正式幹部,獲得「裁判組裁判」資格的玩家會在成員名單上獲得裁判組的稱號,可以擔任包含鬥技場在內,所有正式恩賜遊戲的裁判,而且還有著設置裁判NPC」此一特殊權利。

「裁判NPC」除了擁有能夠阻止一般玩家角色暴走的實力和「審判權限」外,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場地,製造出「鬥技場裁判」所無法設置的特殊戰場。

由於「裁判組裁判」比較偏向是服務性質的職位,因此以「裁判組裁判」身分進行判定的話,是無法獲得任何獎勵的。


鬥技場裁判

「鬥技場裁判」是以 「玩家角色」作為裁判資格的發放對象,分為「青銅」、「白銀」、「黃金」三個等級,每判定一串,系統便會依照判定內容給予裁判點數,當裁判點數到達某一數量後可以向系統申請執照的升級,「鬥技場裁判」的權限與獎勵會隨著等級而提升

「鬥技場裁判」劇情面上是由 「鬥技場」所雇用的兼職裁判,沒有所謂的「審判權限」,實力也與參賽者差不多只能擔任「鬥技場」所舉辦的遊戲裁判

雖然權限較少,但「鬥技場裁判」能夠藉由進行判定以獲得獎勵,詳細的權限與獎勵將會放在後面說明

「鬥技場裁判」領取獎勵的專區在於【裁判招募與獎勵領取區】,因為和執照審核區在同一處進行回報,所以想要領取獎賞者請記得在留言中註名為「鬥技場裁判獎勵領取」,以方便系統審核

執照申請



裁判資格 申請條件
裁判組裁判
繳交兩次私人恩賜遊戲、或是兩次劇本恩賜遊戲之判定串,申請者會於每週一次的開會中經過系統審核
一名玩家限額一張,該執照代表玩家本人之裁判組裁判資格
「青銅」
鬥技場裁判
繳交兩次該角色於鬥技場之判定予系統審核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白銀」
鬥技場裁判
該角色事前必須擁有「青銅」等級之鬥技場裁判執照系統會考核表現決定是否升級。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
,由青銅執照直接升級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黃金」
鬥技場裁判
該角色事前必須擁有「白銀」等級之鬥技場裁判執照系統會考核表現決定是否升級。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由
「白銀」執照直接升級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申請條件如表格所示欲申請裁判資格請至【裁判招募與獎勵領取區】此處申請,並依照欲申請的執照類型註明為「裁判組裁判申請」或「鬥技場裁判申請」,以方便系統審核


裁判執照等級與權限

無正式資格裁判


無正式資格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無法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效果。
  • 無法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由系統代發。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1)不具有任何特殊權限與獎勵。
(2)無法使用鬥技場供正式裁判使用的特殊場地與規則。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裁判組裁判


裁判組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無法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可以在戰鬥前隨意設置鬥技場效果。
  • 可以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可以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1)能夠設置裁判NPC擁有能夠阻止一般玩家角色暴走的實力與「審判權限」
(2)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場地,製造出「鬥技場裁判」所無法設置的特殊戰場。
(3)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和「進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4)可以設置「玩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兩名,無法與
鬥技場裁判所獲得之角色欄位疊加。

「青銅」 鬥技場裁判


「青銅」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
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白銀」 鬥技場裁判


「白銀」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4)每周繳交一串判定串者,將免除該周生活費

(5) 開放兌換裁判專屬系列道具、裝備、額外恩賜。
(6) 可以從以創作登記完畢的生物列表內,選出生物進行BOSS對抗賽。
(7)可以設置
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即使擁有複數持有「黃金」或「白銀」等級執照之角色亦同。
「玩家鬥技場NPC為該玩家其中一名裁判之旗下人員其所獲得的戰鬥點數將全數歸於其所屬之玩家裁判角色,不得隨意轉移點數

「黃金」 鬥技場裁判


「黃金」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和
「進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4)每周繳交一串以上判定串者,將免除該周生活費
(5) 開放兌換裁判專屬系列道具、裝備、額外恩賜。

(6) 可以從以創作登記完畢的生物列表內,選出生物進行BOSS對抗賽。
(7)可以設置
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即使擁有複數持有「黃金」或「白銀」等級執照之角色亦同
「玩家鬥技場NPC」為該玩家其中一名裁判之旗下人員,其所獲得的戰鬥點數,將全數歸於其所屬之玩家裁判角色,不得隨意轉移點數。



裁判判定細則


  • 在進行判定前,每名裁判在此之後都有義務在擔任裁判時,附上對於判定的相關事項、判定方式與自己的要求,以方便他人了解如何去進行動作。
    例如:戰鬥採用回合至或是及時制、幾分鐘不動算待機、動作未完成要打「(未完)」、會計算行動消耗的體力與意志等等。
  • 判定若有爭議時,雖說是以裁判為主,但裁判仍需尊重玩家的意見。
  • 鬥技場裁判於鬥技場內,有責任使用「審判權限」強制暫停、無效化雙方參賽者的恩賜,避免參賽者重傷狀況,並判決輸贏。
  • 鬥技的參賽者在比賽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狀況,只要一方口頭投降心裡自願投降或是裁判認定一方獲勝,即可直接判定輸贏。
  • 給予分數時,需照以下七點進行配分,由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開始起跳,其中(2)到(7)項最多都只能獲得5分,且須標明各部分所獲得的分數
    • (1)基本分數-該類型鬥技的基本點數。
    • (2)遊戲時間-依照串所進行的總串數、回合數、實際進行時間做初步判斷。
    • (3)玩家敘述-串內進行玩家者所進行的敘述給分,判斷因人而異,但至少別太過簡略。
    • (4)角色行動-能充分運用自身角色能力者,並且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 (5)合作配合-多人戰鬥中,與隊友的配合程度。
    • (6)參與人數亦會影響分數,鬥獸以及總數在4人以下的遊戲不給予人數配點。
         超過四人則獲得[(參賽人數-4)÷2]點人數配點,餘數無條件進入。
         若有玩家僅為了充數而參賽,系統有權利沒收人數配點。
    • (7)BOSS難度-當玩家挑戰BOSS時,戰勝該BOSS的相對難度。
  • 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請參見鬥技場介紹之「系統上遊戲分類」。
  • 裁判本身的判斷、給分,也將成為給予裁判點數的標準。裁判,顧名思義即為負責判決某場遊戲、與勝負無關之第三人,通常一場遊戲或是鬥技都是由裁判所負責引導的。

    任何人都能夠在非正式的遊戲中擔任業餘的裁判,但在某些特定遊戲中,只有持有「裁判執照」的裁判才能夠進行判定。
    而且一串不得重複領取戰鬥獎勵與裁判獎勵

    除此之外,持有「裁判執照」的裁判還有著業餘裁判所沒有的特殊權限與獎勵,而本條目將對於公會內所謂的「裁判執照」進行說明。


    裁判組裁判、鬥技場裁判與執照申請


    裁判資格分成兩種,分別為「裁判組裁判」與「鬥技場裁判」,兩種資格有著些許的差異,但兩種資格互不衝突,玩家可以同時擁有兩種資格,詳細解說請見下列之說明。

    裁判組裁判

    「裁判組裁判」是以 「玩家」作為裁判資格的發放對象雖然並非正式幹部,獲得「裁判組裁判」資格的玩家會在成員名單上獲得裁判組的稱號,可以擔任包含鬥技場在內,所有正式恩賜遊戲的裁判,而且還有著設置裁判NPC」此一特殊權利。

    「裁判NPC」除了擁有能夠阻止一般玩家角色暴走的實力和「審判權限」外,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場地,製造出「鬥技場裁判」所無法設置的特殊戰場。

    由於「裁判組裁判」比較偏向是服務性質的職位,因此以「裁判組裁判」身分進行判定的話,是無法獲得任何獎勵的。


    鬥技場裁判

    「鬥技場裁判」是以 「玩家角色」作為裁判資格的發放對象,分為「青銅」、「白銀」、「黃金」三個等級,每判定一串,系統便會依照判定內容給予裁判點數,當裁判點數到達某一數量後可以向系統申請執照的升級,「鬥技場裁判」的權限與獎勵會隨著等級而提升

    「鬥技場裁判」劇情面上是由 「鬥技場」所雇用的兼職裁判,沒有所謂的「審判權限」,實力也與參賽者差不多只能擔任「鬥技場」所舉辦的遊戲裁判

    雖然權限較少,但「鬥技場裁判」能夠藉由進行判定以獲得獎勵,詳細的權限與獎勵將會放在後面說明

    「鬥技場裁判」領取獎勵的專區在於【裁判招募與獎勵領取區】,因為和執照審核區在同一處進行回報,所以想要領取獎賞者請記得在留言中註名為「鬥技場裁判獎勵領取」,以方便系統審核

    執照申請



    裁判資格 申請條件
    裁判組裁判
    繳交兩次私人恩賜遊戲、或是兩次劇本恩賜遊戲之判定串,申請者會於每週一次的開會中經過系統審核
    一名玩家限額一張,該執照代表玩家本人之裁判組裁判資格
    「青銅」
    鬥技場裁判
    繳交兩次該角色於鬥技場之判定予系統審核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白銀」
    鬥技場裁判
    該角色事前必須擁有「青銅」等級之鬥技場裁判執照系統會考核表現決定是否升級。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
    ,由青銅執照直接升級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黃金」
    鬥技場裁判
    該角色事前必須擁有「白銀」等級之鬥技場裁判執照系統會考核表現決定是否升級。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由
    「白銀」執照直接升級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申請條件如表格所示欲申請裁判資格請至【裁判招募與獎勵領取區】此處申請,並依照欲申請的執照類型註明為「裁判組裁判申請」或「鬥技場裁判申請」,以方便系統審核


    裁判執照等級與權限

    無正式資格裁判


    無正式資格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無法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效果。
    • 無法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由系統代發。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1)不具有任何特殊權限與獎勵。
    (2)無法使用鬥技場供正式裁判使用的特殊場地與規則。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裁判組裁判


    裁判組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無法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可以在戰鬥前隨意設置鬥技場效果。
    • 可以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可以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1)能夠設置裁判NPC擁有能夠阻止一般玩家角色暴走的實力與「審判權限」
    (2)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場地,製造出「鬥技場裁判」所無法設置的特殊戰場。
    (3)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和「進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4)可以設置「玩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兩名,無法與
    鬥技場裁判所獲得之角色欄位疊加。

    「青銅」 鬥技場裁判


    「青銅」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
    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白銀」 鬥技場裁判


    「白銀」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4)每周繳交一串判定串者,將免除該周生活費

    (5) 開放兌換裁判專屬系列道具、裝備、額外恩賜。
    (6) 可以從以創作登記完畢的生物列表內,選出生物進行BOSS對抗賽。
    (7)可以設置
    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即使擁有複數持有「黃金」或「白銀」等級執照之角色亦同。
    「玩家鬥技場NPC為該玩家其中一名裁判之旗下人員其所獲得的戰鬥點數將全數歸於其所屬之玩家裁判角色,不得隨意轉移點數

    「黃金」 鬥技場裁判


    「黃金」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和
    「進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4)每周繳交一串以上判定串者,將免除該周生活費
    (5) 開放兌換裁判專屬系列道具、裝備、額外恩賜。

    (6) 可以從以創作登記完畢的生物列表內,選出生物進行BOSS對抗賽。
    (7)可以設置
    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即使擁有複數持有「黃金」或「白銀」等級執照之角色亦同
    「玩家鬥技場NPC」為該玩家其中一名裁判之旗下人員,其所獲得的戰鬥點數,將全數歸於其所屬之玩家裁判角色,不得隨意轉移點數。



    裁判判定細則


    • 在進行判定前,每名裁判在此之後都有義務在擔任裁判時,附上對於判定的相關事項、判定方式與自己的要求,以方便他人了解如何去進行動作。
      例如:戰鬥採用回合至或是及時制、幾分鐘不動算待機、動作未完成要打「(未完)」、會計算行動消耗的體力與意志等等。
    • 判定若有爭議時,雖說是以裁判為主,但裁判仍需尊重玩家的意見。
    • 鬥技場裁判於鬥技場內,有責任使用「審判權限」強制暫停、無效化雙方參賽者的恩賜,避免參賽者重傷狀況,並判決輸贏。
    • 鬥技的參賽者在比賽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狀況,只要一方口頭投降心裡自願投降或是裁判認定一方獲勝,即可直接判定輸贏。
    • 給予分數時,需照以下七點進行配分,由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開始起跳,其中(2)到(7)項最多都只能獲得5分,且須標明各部分所獲得的分數
      • (1)基本分數-該類型鬥技的基本點數。
      • (2)遊戲時間-依照串所進行的總串數、回合數、實際進行時間做初步判斷。
      • (3)玩家敘述-串內進行玩家者所進行的敘述給分,判斷因人而異,但至少別太過簡略。
      • (4)角色行動-能充分運用自身角色能力者,並且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 (5)合作配合-多人戰鬥中,與隊友的配合程度。
      • (6)參與人數亦會影響分數,鬥獸以及總數在4人以下的遊戲不給予人數配點。
           超過四人則獲得[(參賽人數-4)÷2]點人數配點,餘數無條件進入。
           若有玩家僅為了充數而參賽,系統有權利沒收人數配點。
      • (7)BOSS難度-當玩家挑戰BOSS時,戰勝該BOSS的相對難度。
    • 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請參見鬥技場介紹之「系統上遊戲分類」。
    • 裁判本身的判斷、給分,也將成為給予裁判點數的標準。裁判,顧名思義即為負責判決某場遊戲、與勝負無關之第三人,通常一場遊戲或是鬥技都是由裁判所負責引導的。

      任何人都能夠在非正式的遊戲中擔任業餘的裁判,但在某些特定遊戲中,只有持有「裁判執照」的裁判才能夠進行判定。
      而且一串不得重複領取戰鬥獎勵與裁判獎勵

      除此之外,持有「裁判執照」的裁判還有著業餘裁判所沒有的特殊權限與獎勵,而本條目將對於公會內所謂的「裁判執照」進行說明。


      裁判組裁判、鬥技場裁判與執照申請


      裁判資格分成兩種,分別為「裁判組裁判」與「鬥技場裁判」,兩種資格有著些許的差異,但兩種資格互不衝突,玩家可以同時擁有兩種資格,詳細解說請見下列之說明。

      裁判組裁判

      「裁判組裁判」是以 「玩家」作為裁判資格的發放對象雖然並非正式幹部,獲得「裁判組裁判」資格的玩家會在成員名單上獲得裁判組的稱號,可以擔任包含鬥技場在內,所有正式恩賜遊戲的裁判,而且還有著設置裁判NPC」此一特殊權利。

      「裁判NPC」除了擁有能夠阻止一般玩家角色暴走的實力和「審判權限」外,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場地,製造出「鬥技場裁判」所無法設置的特殊戰場。

      由於「裁判組裁判」比較偏向是服務性質的職位,因此以「裁判組裁判」身分進行判定的話,是無法獲得任何獎勵的。


      鬥技場裁判

      「鬥技場裁判」是以 「玩家角色」作為裁判資格的發放對象,分為「青銅」、「白銀」、「黃金」三個等級,每判定一串,系統便會依照判定內容給予裁判點數,當裁判點數到達某一數量後可以向系統申請執照的升級,「鬥技場裁判」的權限與獎勵會隨著等級而提升

      「鬥技場裁判」劇情面上是由 「鬥技場」所雇用的兼職裁判,沒有所謂的「審判權限」,實力也與參賽者差不多只能擔任「鬥技場」所舉辦的遊戲裁判

      雖然權限較少,但「鬥技場裁判」能夠藉由進行判定以獲得獎勵,詳細的權限與獎勵將會放在後面說明

      「鬥技場裁判」領取獎勵的專區在於【裁判招募與獎勵領取區】,因為和執照審核區在同一處進行回報,所以想要領取獎賞者請記得在留言中註名為「鬥技場裁判獎勵領取」,以方便系統審核

      執照申請



      裁判資格 申請條件
      裁判組裁判
      繳交兩次私人恩賜遊戲、或是兩次劇本恩賜遊戲之判定串,申請者會於每週一次的開會中經過系統審核
      一名玩家限額一張,該執照代表玩家本人之裁判組裁判資格
      「青銅」
      鬥技場裁判
      繳交兩次該角色於鬥技場之判定予系統審核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白銀」
      鬥技場裁判
      該角色事前必須擁有「青銅」等級之鬥技場裁判執照系統會考核表現決定是否升級。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
      ,由青銅執照直接升級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黃金」
      鬥技場裁判
      該角色事前必須擁有「白銀」等級之鬥技場裁判執照系統會考核表現決定是否升級。
      一名角色
      限額一張,由
      「白銀」執照直接升級同玩家之不同角色須重新申請
      即使與其他角色交易執照,別人也無法獲得對應的權限及獎勵。


      申請條件如表格所示欲申請裁判資格請至【裁判招募與獎勵領取區】此處申請,並依照欲申請的執照類型註明為「裁判組裁判申請」或「鬥技場裁判申請」,以方便系統審核


      裁判執照等級與權限

      無正式資格裁判


      無正式資格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無法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效果。
      • 無法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由系統代發。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1)不具有任何特殊權限與獎勵。
      (2)無法使用鬥技場供正式裁判使用的特殊場地與規則。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裁判組裁判


      裁判組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無法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可以在戰鬥前隨意設置鬥技場效果。
      • 可以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可以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1)能夠設置裁判NPC擁有能夠阻止一般玩家角色暴走的實力與「審判權限」
      (2)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場地,製造出「鬥技場裁判」所無法設置的特殊戰場。
      (3)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和「進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4)可以設置「玩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兩名,無法與
      鬥技場裁判所獲得之角色欄位疊加。

      「青銅」 鬥技場裁判


      「青銅」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
      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白銀」 鬥技場裁判


      「白銀」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4)每周繳交一串判定串者,將免除該周生活費

      (5) 開放兌換裁判專屬系列道具、裝備、額外恩賜。
      (6) 可以從以創作登記完畢的生物列表內,選出生物進行BOSS對抗賽。
      (7)可以設置
      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即使擁有複數持有「黃金」或「白銀」等級執照之角色亦同。
      「玩家鬥技場NPC為該玩家其中一名裁判之旗下人員其所獲得的戰鬥點數將全數歸於其所屬之玩家裁判角色,不得隨意轉移點數

      「黃金」 鬥技場裁判


      「黃金」 鬥技場裁判
      • 可以判定非正式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自己所編寫的劇情恩賜遊戲。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
      • 可以藉由判定鬥技場來獲得獎勵。
      • 無法隨意設置鬥技場場地果。
      • 無法在戰鬥前隨意創作BOSS
      • 可以判定鬥技場戰鬥點數。
      • 無法判定較為正式之恩賜遊戲。
      • 判定私人恩賜遊戲不會有裁判點。
      • 判定玩家劇情對戰無法同時領取戰鬥點數與裁判點數
      (1)能夠藉由判定鬥技場的戰鬥賺取金錢,雖獲得的金錢較少,但是沒有解取數量上限。
      (2)可使用任何列於WIKI之「初階」和
      「進階」鬥技場地與特殊規則,鬥技場將提供對應規則之必要物品。
      (3)不具「審判權限」,但在鬥技場場內因為鬥技場的契約書而擁有行使「審判權限」的權力
      (4)每周繳交一串以上判定串者,將免除該周生活費
      (5) 開放兌換裁判專屬系列道具、裝備、額外恩賜。

      (6) 可以從以創作登記完畢的生物列表內,選出生物進行BOSS對抗賽。
      (7)可以設置
      家鬥技場NPC,通過審核後,可使用審核通過的角色進行鬥技,但不具備其他遊戲效力,一人上限即使擁有複數持有「黃金」或「白銀」等級執照之角色亦同
      「玩家鬥技場NPC」為該玩家其中一名裁判之旗下人員,其所獲得的戰鬥點數,將全數歸於其所屬之玩家裁判角色,不得隨意轉移點數。



      裁判判定細則


      • 在進行判定前,每名裁判在此之後都有義務在擔任裁判時,附上對於判定的相關事項、判定方式與自己的要求,以方便他人了解如何去進行動作。
        例如:戰鬥採用回合至或是及時制、幾分鐘不動算待機、動作未完成要打「(未完)」、會計算行動消耗的體力與意志等等。
      • 判定若有爭議時,雖說是以裁判為主,但裁判仍需尊重玩家的意見。
      • 鬥技場裁判於鬥技場內,有責任使用「審判權限」強制暫停、無效化雙方參賽者的恩賜,避免參賽者重傷狀況,並判決輸贏。
      • 鬥技的參賽者在比賽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狀況,只要一方口頭投降心裡自願投降或是裁判認定一方獲勝,即可直接判定輸贏。
      • 給予分數時,需照以下七點進行配分,由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開始起跳,其中(2)到(7)項最多都只能獲得5分,且須標明各部分所獲得的分數
        • (1)基本分數-該類型鬥技的基本點數。
        • (2)遊戲時間-依照串所進行的總串數、回合數、實際進行時間做初步判斷。
        • (3)玩家敘述-串內進行玩家者所進行的敘述給分,判斷因人而異,但至少別太過簡略。
        • (4)角色行動-能充分運用自身角色能力者,並且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 (5)合作配合-多人戰鬥中,與隊友的配合程度。
        • (6)參與人數亦會影響分數,鬥獸以及總數在4人以下的遊戲不給予人數配點。
             超過四人則獲得[(參賽人數-4)÷2]點人數配點,餘數無條件進入。
             若有玩家僅為了充數而參賽,系統有權利沒收人數配點。
        • (7)BOSS難度-當玩家挑戰BOSS時,戰勝該BOSS的相對難度。
      • 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請參見鬥技場介紹之「系統上遊戲分類」。
      • 裁判本身的判斷、給分,也將成為給予裁判點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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