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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基礎規章】

推上精選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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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基礎規章


關於規章


-第壹條:
加入公會者,官方將視同其已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公會規章下所有條款。

第一款:被查明有違反公會規章之事實者,不得主張「不知者無罪」亦不得主張公正,須受對應之懲處。

第二款:不同意公會規章第壹條者,請自主退會。


-第貳條:
官方擁有各項條款內容之最終解釋權,請勿與幹部硬性爭論。違者記警告壹次。

第一款:遭受處分者若是有合理依據證明官方在個案中對於條款之解釋有侵犯玩家權益之虞,得以向「會長」以站內信提出撤銷或是變更處分。個別案件只得以提出一次,且經會長審理之結果將作為最終判決。


-第參條:
規章各項條款若有增加或是修正,將由會長於公會首頁公告。增修條款於公告之後三日正式生效。

第一款:未經公告,或是公告後未滿三日之增修條款,不適用公會規章第壹條與第貳條之規定,亦不可作為懲處之依據。

第二款:各項增修條款的末端將額外標註其增修與公告之日期以作為區分。



關於版面秩序與創作


-第肆條:
請勿於公會版面上張貼與公會無關之宣傳、廣告,或是公開發起筆戰、針對成員之攻擊等擾亂公會版面之行為。違者除刪串處理外,視情節另記警告壹至貳次。



-第伍條:
請勿於公會版面以及創作中張貼含有過度血腥、暴力、色情與性暗示等足以使人身心不適之內容。此類對串禁止出現於公會版面,而創作作品則需依照巴哈姆特站規標註年齡限制。違者除刪串處理、創作獎勵不予核發外,
另記警告壹次。

第一款:公會規章第伍條亦適用於公會官方Line群組等公眾場合。


-第陸條:
請勿對既存作品有抄襲、剽竊等侵權行為。若是經由官方發現,或是遭到原作者或第三方的舉發,經調查後確有其事者,除該創作所得之獎勵全數回收倒扣兩倍之外,另記警告壹次。

第一款:少量借鑒無法構成抄襲之事實者,不列入公會規章第陸條之違卻事項。


-第柒條:
援引外部資料或是圖片時,請務必標註其來源並設法取得原作者之同意。違者經勸告後未於兩週內補上來源與同意,
除該創作所得之獎勵全數回收倒扣兩倍之外,另記警告壹次。

第一款:公開免費素材如紙娃娃網站,及無法追溯其著作權之照片,不列入公會規章第柒條之規範事項。

第二款:僅提供原作之連結而並未直接引用圖片或內容者,不列入公會規章第柒條之規範事項。



關於成員規範


-第捌條:
公會所有成員之間應保持融洽與理性。禁止針對成員之群己對立、誹謗與公然侮辱。若是經由官方發現,或是遭到當事人或第三方的舉發,經調查後確有其事者,除可能面臨中華民國刑法的制裁,另視情節記警告壹至貳次。

第一款:私底下的一對一爭執與非公開場合的辱罵,不列入公會規章第捌條之違卻事項。


-第玖條:
幹部違反公會規章時,比照常規會員之懲處辦法,在懲處過程中亦不得行使公會規章第貳條的權力。


-第拾條:
累積參次警告者,不論其身分為公會成員或是幹部,皆以告知後踢出公會處理。被踢出公會者擁有再次入會壹次之權力,若是再次被踢出則列入拒絕往來之黑名單列表。自主退會者亦套用上述條款。


第一款:公會屬於自治團體,不存有民主罷免與抗衡機制。公會長雖不受規範之制約,然而其仍有遵守公會規章的責任,須以身作則以防公會內部的瓦解,並促進共同榮利之發展。

公會首頁

主選單
一、【關於公會】
  【這個公會是什麼】
  【加入公會】
  【公會基礎規章】
二、【新人引導與公會系統】
  【新人引導】
  【對串】
  【創作】
  【劇本】
  【官方武器防具】
  【官方消耗性道具】
三、【世界觀】
  【世界】
  【帕拉姆大陸】
  【艾普魯西王國】
  【其他國家與地區】
  【智慧生物】
  【特殊物種】
  【附錄】
四、【細說艾普魯西】
  【行政區劃分】
  【伊絲菲省】
  【首都伊絲菲】
  【亞德省】
  【瑞丹省】
  【西蘭修省】
  【東蘭修省】
  【格爾省】
  【跨區域地形】
  【勢力與派系】
  【階級制度】
  【官方設施列表】
  【官方組織】
  【民間組織】
五、【主線劇情、事件與活動】
六、【創作記錄】
  【創作記錄】
  【角色卡】
  【NPC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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