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獵人,必須有狩獵目標。
二、獵人,必須具備最低限度的武之心得。所謂最低限度即是念的修得。
三、擁有獵人執照之人無論任何理由執照均不會作廢,同時無論任何理由執照亦不會再度發行。
四、獵人不得將同胞的獵人是作為獵物,但進行極惡罪犯的獵人不受此條保護。
五、在特定領域留下豐功偉績的獵人,授予其一星。
六、滿足第五條並擔任高官,培育後輩獵人獲得星級榮譽時,授予其二星。
七、滿足第六條,在複數領域留下豐功偉績的獵人,授予其三星。
八、獵人協會最高負責人,也就是會長,必須擁有多數的信心度。當會長一席空缺時,需負責選出新一任的會長。而這段時間,最高權力將交由副會長。
九、新人入會的選拔方法全由會長負責,但大幅度更改時,需有多數的信心度。
十、會長有權力選出副會長及參謀團的權利。任何沒有記載在十條內的事項將由副會長、參謀團來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