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查一下網路只能憑印象,像某章節讀完就忘了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
樂。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
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
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就喊著說:「 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
來,用指頭尖ㄓㄢˋ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
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明明舊約就長長一篇還整理一篇新約好讀,都忘的快
,聖經多讀點,讀了就忘了有讀跟沒讀一樣
約翰福音第十一章也是拉撒路好難搞
在讀十遍也是小信,真正有(以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