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hamu Internet A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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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內容介紹
巴哈姆特-網路聯合軍
最高守則
Bahamu Internet Alliance(巴哈姆特-網路聯合軍)成員必須遵守巴哈姆特站規及罰則:詳全文。
成立目的
在現實裡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可能看到彼此然後擦身而過,
但在這裡我們就是一個團體或者說Family,
就算你在現實裡是孤獨的,但在網路你可以選擇孤單或加入我們,
社會的現實、政府的無能、討論區的風氣沉淪,
希望這個世界可以因為有了我們,而有一點點的不一樣,
我們不單獨行動,我們伺機而動,
我們不孤獨,我們因為彼此而富足,
我們是「巴哈姆特-網路聯合軍」。
階級、職位查詢
定期提供程式讓成員查詢自己的公會加入編號,必須還要多少人加入能提升階級職位。
階級分制
▪ 階級由高至低區分為:將、校、尉、士、兵(各階級皆分為上、中、下)。
▪ 職位由高至低區分為:總指揮官、指揮官、大隊長、中隊長、區隊長、分隊長。
階級升級辦法
▪ 新加入者職位皆為士兵,以自己為標準若在自己之後,加入十位成員則升為分隊長,
二十位成為則升為區隊長,四十位則升為中隊長,八十位則升為大隊長,一百六十位
則升為指揮官,階級會隨職位而晉升。
▪ 新加入者皆編制在總指揮部,有意願者可自行提出新指揮部申請,例如:動漫指揮部、
創作指揮部、嘉義指揮部,申請成功者皆編制在新指揮部,階級為原階級,由於新指
揮沒有成員,所以職位為二兵,若該指揮部成員提升至一百六十位後,最先申請者則
為其指揮官,若未達指揮部編制人數前,則先收編於總指揮部。
▪ 階級提升需要靠各位成員幫忙宣傳公會,若公會成員加入者愈多,則階級提升愈快。
活動辦法
活動可由各分隊長以上幹部發起,其管理成員必須踴躍參與活動,如果自己不願意參加幹
部辦的活動,那麼等到你當幹部的時候,也不會有人參加你的活動,請大家踴躍配合。
活動舉例:場外創作文推廣等等。
◈各活動必須遵守巴哈姆特站規、中華民國法律,否則取消其活動,且後果自負。
公會發文、回文須知
採用輕鬆管理方式,任何成員皆可以發自己的生活動態、跟成員問安、請求幫忙等等,
以不觸犯軍規第8~13條為主。
軍規
第一編 總則
│
├第一章 最高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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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最高準則
│├第 1條 任何行動、活動必須遵守巴哈姆特站規、中華民國法律。
│└第 2條 聯合軍成員不得攻擊、辱罵彼此,若觸犯已先挑釁者為錯。
│
├第二章 責任
│├第 3條 不得因為不知軍規而免除責任。
│└第 4條 若觸犯軍規第1條,行為不代表本公會,亦不在公會保護範圍。
│
├第三章 處罰
│├第 5條 處罰分主要處罰及附加處罰。
│├第 6條 主要處罰種類如下:
││ 一、記過處分:滿三大過則執行附加處罰一。
││ 一、記過處分:滿三大過則執行附加處罰一。
││ 二、降級處分:降級並且褫奪其原有階級權力。
│└第 7條 附加處罰種類如下:
│ 一、退除公會:且加入黑名單永遠不得再加入本公會。
│└第 7條 附加處罰種類如下:
│ 一、退除公會:且加入黑名單永遠不得再加入本公會。
├第四章 盜版、商業行為、限制級
│├第8條 於公會內從事盜版、商業行為、限制級,最重退除公會。
│
├第五章 侵害著作權及個人隱私
│├第9條 未經授權轉載、盜用他人著作,最重降級處分。
│
├第六章 人身攻擊、洗板、交易
│├第10條 人身攻擊或謾罵者,最重降級處分。
│├第11條 於公會版面進行洗版者,最重退除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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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於公會內從事盜版、商業行為、限制級,最重退除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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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侵害著作權及個人隱私
│├第9條 未經授權轉載、盜用他人著作,最重降級處分。
│
├第六章 人身攻擊、洗板、交易
│├第10條 人身攻擊或謾罵者,最重降級處分。
│├第11條 於公會版面進行洗版者,最重退除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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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會內鬨
│├第12條 對方已掛會旗,仍在討論區內(回文、留言)攻擊對方者,最重退除公會。
│├第13條 在公會版面內鬨者,兩者皆記過處分(先挑釁者為重),若觸犯軍規第六章另計。
│├第12條 對方已掛會旗,仍在討論區內(回文、留言)攻擊對方者,最重退除公會。
│├第13條 在公會版面內鬨者,兩者皆記過處分(先挑釁者為重),若觸犯軍規第六章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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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幹部失職
│├第14條 幹部未經請假報備失去聯絡者,最重降級處分。
│├第15條 幹部執法不公,採記過處分。
│├第16條 幹部利用職權之便,從事非幹部行為,最重退除公會。
│├第14條 幹部未經請假報備失去聯絡者,最重降級處分。
│├第15條 幹部執法不公,採記過處分。
│├第16條 幹部利用職權之便,從事非幹部行為,最重退除公會。
正在進行的活動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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