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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本社團以寬鬆制作為方針。 本守則訂定之目的為能明確列出其需遵守事項及細列其獎懲。 |
第二條 | 任何違反法律之行為本社團嚴格禁止,違反者將逐出本社團並且禁止再加入。 |
第三條 | 本社團討論範圍並不限於零~系列的話題,但是嚴格禁止謾罵或人身攻擊。 初犯者以口頭勸告,再犯者將逐出本社團並且禁止再加入。 |
第四條 | 根據社員活動及貢獻程度將決定社員之等級,由<<等級及幹部守則>>訂定之。 |
第五條 | 允許模擬器之討論及發問, 但嚴格禁止任何盜版之相關討論及提供相關下載販售連結, 初犯者以口頭勸告,再犯者將逐出本社團並且禁止再加入。 |
第六條 | 本公會採審核制,入會者必須寫出對零相關感想或者是想加入的原因。 如果自我介紹流空,本公會將一律拒絕入會者入會。 若自我介紹超出上述範疇,審核幹部有權拒絕申請者加入。 |
第七條 | 公會會不定期舉辦活動,活動開辦前幹部會發訪客留言通知給各社員。 如遇舉辦人氣票選時,活動結束前幹部會依照社員當時是否在線上來 寄出第二次通知,如在線上而不參與投票,在活動結束後會強制踢除 公會,並一個月內不得加入公會。長期無上線者或當時無上線者不在 此限。(會長反感的是成員已經在巴哈線上卻無視幹部的通知) |
第八條 | 新加入會員如加入七日內無留下任何貢獻,即被視為幽靈會員踢除公會。 |
第一條 | 幹部由下列五位成員組成,分別為:會長、副會長、首席、參謀。 |
第二條 | 依據參與度調整社員的等級,可向幹部申請調整。 |
第三條 | 當社員等級到達46級後,向幹部申請或由幹部推薦(推薦不限等級), 經由討論後獲選舉後即可擔任幹部。 |
第四條 | 幹部有管理社員之能力,社員出現糾紛時, 幹部應介入緩和,並在任意一方不服從幹部下得以裁決。 |
第五條 | 本社團最高幹部即為會長,其有絕對的決定權力。 |
一旦踏進亡者領域將無法活著,則稱之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