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加入

【Zean】十六夜文藝創作交流會

會長:x1111015 / 十六夜郎開設日:2014-06-09 22:43:59

  • EXP

  • 資金220052  
  • 招募制度:審核制
  • 成員:359 人
  • 昨日人氣:0

會規

推上精選編輯

近期編輯:x1111015 ...看更多

會規簡述

會規將做於管理會員之道德行為準則,特此編寫簡略會規,未來將視情況或例外予以變更
若對會規有任何意見,請發信至會長信箱

會員規章

公會成員對公會內發表的一切內容自負全責,若將帳號轉借他人使用或轉交他人,責任將由該帳號承擔,其餘公會規定如下:

1—成員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

2—不強制要求發串要勾選☑僅限成員閱讀

3—嚴禁發表政治(注1)、十八禁、色情相關議題並禁止洗版(注2)

4—未滿成年者在公會內之任何行為,將視同已獲家長同意

5—會長以及相關幹部,有權利剔除不適合待在公會之成員

6—可以宣傳自己的作品,不過,若是幾乎或不曾參與公會討論、閒聊,會長將會特別關注

7—本公會主要職責僅負責提供交流平台以及會員管理,並不承擔單一會員所造成之任何責任

8—本公會可以互相討論、宣揚自己的創作理念,但是嚴禁批評他人的創作理念,即使稍微偏頗或你不認同。但鼓勵相互討論以求進步,若使用偏激語調將視為批評

9—公會任何成員不能發布或使用任何令人不愉快、令人厭惡等違反禮節之內容(注3)

10—公會任何成員皆不允許在公會張貼商業廣告或任何販賣商品行為,包括虛擬寶物、遊戲點卡或其他商品或服務之現金交易等。除非該商品為自己的作品(僅限實體書刊、畫作),或事先告知會長或相關幹部,並得到同意者除外

11—公會內嚴禁宣傳或轉貼,內文、縮圖、標題含有其他公會之縮圖、連結以及屬性框等上述任何一項之內容。唯同盟公會或其餘合作之活動、文章不再此限

以下為公會Line群組相關會規:

12—公會LINE群組的成員名單僅限公會成員加入,若公會成員離開將一併剔除群組

13—嚴禁LINE群組成員將任何巴哈帳號未入公會的人加入群組

14—公會LINE群組成員不能發布或使用任何令人不愉快、令人厭惡等違反禮節之內容。當該令他人反感情況發生時,需有二人或以上向會長或人事處理針對該事件檢舉(必要的話可截圖供為參考)。

15—公會LINE群組成員不能任意剔除任何成員,即便該成員有違規之嫌,仍需經由正常檢舉方式提出申訴。

注1:
禁止發表政治相關議題,然而,若文章沒有明確指明某政黨或支持、謾罵某人即可,比方對於選舉做出評論,可視為"時事"話題,而非政治

注2:
一天內包括作品宣傳、心得分享、問題交流等的公會內發文只限三篇,如違反則視為洗版。公告、同盟公會或其餘公會合作事項相關文章不在此限

注3:
除會規明訂的內容之外,若另有爭議性的發文,諸如筆戰、謾罵等言論,將以會規9來做懲處,懲處標準將由幹部來定奪

違反會員規章處罰原則

若違反會員規章內容者,符合勸導原則(如違反3、8、9、10條),將由公會相關幹部發文公告刪文理由並做刪除動作

詳細違反會員規章內容者,將做以下之相關處分:

1.違反會員規章第1、4條,將視為參與人員之個人行為並自行承擔法律責任,違反第1條者,不論是否為公會內部行為,都將直接踢出公會永不接受申請並加入黑名單;違反第4條者,本公會不予以懲處

2.違反會員規章第3、10條,將政治或政治人物、商業廣告、販賣商品等相關文章、訊息張貼在公會,除非與創作相關,否則無論內容是否完整,相關人員一經查證

第一次發現,視為初犯,經過勸導刪文處分
第二次發現,視為累犯,直接刪文處分
第三次發現,視為屢勸不聽,直接剔除公會

3.符合會員規章第6條,僅將本公會視為宣傳平台者,目前公會不予懲處,今後頒布處理辦法再作通知

4.違反會員規章第11條,無論轉貼、宣傳用意為何,相關人員一經查證

第一次發現,視為初犯,直接刪文處分
第二次發現,視為累犯,直接刪文處分
第三次發現,視為屢勸不聽,直接剔除公會

5.違反會員規章第8、9條,經相關人員查證或收到檢舉

第一次發現,視為初犯,經過勸導刪除發言處分
第二次發現,視為累犯,直接刪除發言處分
第三次發現,視為屢勸不聽,直接剔除公會並永不接受申請入會(加入黑名單)

6.違反會員規章第13條,經相關人員查證或收到檢舉

前兩次發現,經過勸導不做懲處
第三次發現,視為累犯、屢勸不聽,直接剔除公會LINE群組

7.收到違反會員規章第14條之檢舉的幹部需確認該事件是否發生。

如屬實,需私下和被檢舉人溝通,必要的話可讓被檢舉人在群組致歉。當某人的有效被檢舉次數累積為三次,會長有權將該被檢舉人從群組內移除至少三個月。

如幹部查出有惡意或不屬實的檢舉,將記其檢舉人警告一次,其檢舉人在累積五個警告後將由會長從公會群組移除至少兩個月。

8.違反會員規章第15條者,無論理由為何,相關幹部一經查證

每次皆將該成員剔除公會LINE群組兩個月。

條款遵守之強制性
加入本公會即表示該成員同意本公會規定,故請詳閱本規定內容。如果該成員不同意規定內容或違反、未閱讀規定,在違反規定內容後,會按照規定內的處罰方式來解決

同時,本公會將保留任何更改規章內容之權利,成員不得提出任何上訴

公會首頁

主選單
關於公會
關於公告區
  公告區
關於幹部
  幹部申請基本條件及格式
  會長
  副會長
  人事處理
  稱號及等級總管
  活動處理
  美工幹員(空缺)
  製圖幹部(空缺)
  創作教學幹部(空缺)
  作品評論員
  幹部任期及退任
十六夜精進計畫
公會活動
  舉辦時間
  舉辦模式及格式
  公會每月活動獎勵
  例行活動歷史
  公會活動歷史
  節慶活動歷史
關聯資料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