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由於一戰結束後威瑪共和國被迫簽訂非常嚴苛的凡爾賽條約,除了大筆的賠款之外,還包括與多不公平的條款(詳情請到維基百科連結凡爾賽條約),其中一項就是不得組織空軍,使得須多軍人相當的氣憤,迫使他們利用各種辦法來開發航空器。
1922年4月16日威瑪共和國政府與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簽訂"拉巴洛條約"(詳情請到維基百科連結拉巴洛條約),雖然違反了凡爾賽條約,但是對德國的空軍卻有了一線生機,因為蘇聯提供了利普茨克(Lipetsk)訓練基地讓德國政府有辦法在國外訓練空軍,大多數的空軍人員皆利用假護照,從波羅的海搭船,與他們以當時屬於荷蘭的福克(Fokker)公司庫存的DXIII型單發雙翼機一同抵達蘇聯進行訓練。
(該序文的目的是讓各位知道威瑪共和國對納粹空軍的貢獻)
在1933年,納粹政府極力的重整空軍,而在之前的威瑪共和政府,則是以He 51、Ar 68這兩台雙翼戰鬥機為主力,但是性能過於老舊的情況下,納粹政府的航空部決定要開始開發新式的戰鬥機,除了阿拉度(Arado)、亨克爾之外,還有1924年創立的福克-伍爾夫(Focke-Wulf),以及由軍方指導的巴伐利亞飛機廠(BFW)這四家共同競標試驗機。
航空部所提出的試驗機性能標準如下:高度6000m以上最高速度必須達到400km/hr、爬升率必須在7分鐘內到達6000m、實用升限(最高的爬升高度)10000m,能油門全開的狀況下運轉1小時30分鐘。
四間公司不約而同的都採用單翼機,因為雙翼機根本不可能達到要求,加上各國幾乎都開始研發單翼機,已經成了潮流;發動機則指定採用Jumo210A型液冷倒立V型12缸引擎(600馬力),但是當時引擎的製造商容克斯(Junkers Flugzeug- und Motorenwerke AG簡稱JFM)無法準時將引擎實用化,這些公司居然用研發競速用飛機的名義,向英國的勞斯萊斯公司買進Kestrel II S 液冷V型12缸引擎,以便趕上開發進度。
(英國人真的相信德國人要開發競速用飛機...)
(另外這邊只詳細介紹巴伐利亞飛機場的Bf109)
阿拉度(Arado)公司設計出的Ar80採用固定式的起落架與開放式座艙(這兩點讓他直接被淘汰),機身則採用鋼管焊接骨架、亨克爾公司則自豪的開發出He112,全金屬下單翼的構造(主翼置於機身下方),採用與He70單發式客機相同的結構,相當的流暢、福克-伍爾夫(Focke-Wulf)公司則開發出Fw159,採用高單翼構型(像水上飛機一般,將主翼放到機身上方的結構),收納式腳架(過於複雜成為淘汰主因)、巴伐利亞飛機廠(BFW)所設計出來的Bf109(由Willy Messerschmitt,梅塞施密特博士主持開發)也採用全金屬下單翼、總重量是這些飛機中最輕的,約2000kg,他的翼面負荷是這些戰機中最高的,擅長爬升、俯衝。
1935年3月2日,希特勒公開撕毀凡爾賽條約,而德國空軍同時決定在10月份開始測試這些原型機;阿拉度(Arado)公司的Ar80由於明顯的比其他公司設計的飛機外型來的落伍,直接宣告淘汰,而福克-伍爾夫(Focke-Wulf)公司的Fw159,則因為性能上比較不佳,以及過於複雜的收納式腳架,在1936年的春天被德國空軍通知不採用。
只剩下亨克爾公司的He112與巴伐利亞飛機廠(BFW)的Bf109,兩者的性能上各有優劣,但是Bf109在爬升、俯衝、加速的性能上,比He112好,而He112則是在水平轉彎上取勝,速度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兩款都是用英國製Kestrel II S 液冷V型12缸引擎【695hp】),而Bf109的起落架成了另審查官詬病的一點,幾乎成了淘汰一方的攻擊重點,最後審查官決定個採購先行版本的15架(有10架的說法),並且依照改良的程度來決定最後的得標者。
Bf109 V1 一號試作機
翼展 |
總長 |
總高 |
配重 |
引擎 |
最高速度 |
最大航程 |
武裝 |
承載重量 |
乘員 |
9.87m |
8.8m |
3.23m |
1900kg |
Kestrel II S 液冷V型12缸引擎(695hp) |
470km/hr |
未知 |
無 |
無 |
1 |
Bf109 V2 二號試作機,從此型號開始正式裝上Jumo210A型液冷倒立V型12缸引擎【600馬力】
Bf109 V3 三號試作機,將螺旋槳罩去除,並裝上MG17 7.92mm機槍的版本。
Bf109 V4 四號試作機,即為最早量產的Bf109 B-1的原型機,搭載三挺MG17 7.92mm機槍。
Bf109 V6 六號試作機,完成時正好趕上西班牙內戰。
(編者獨缺V5 五號試作機的相片,歡迎各位提供。)
六號試作機即將開發完成時,正巧趕上西班牙內戰,於是德軍利用這個機會,藉口支援西班牙國民軍的佛朗哥政府,將V3、V4、V5、V6送往西班牙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