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技場比賽之分類
鬥技場舉辦了各種類型的比賽,而參賽者在比賽中的表現也會影響到別人下注在參賽者自身的的賭注。
單打對戰、小隊對戰、共同體對戰、亂鬥、特殊對戰之間的不同點在於人數與規則的不同。
而玩家與玩家對戰、玩家與系統對戰、玩家劇情對戰之間的不同點則是操作者方面上的不同。
除了自身所累積的總戰鬥點數,各類型的比賽也會各自計算點數。 -單打 對戰-
|-小隊 對戰-|
-依照人數與規則分類----|- 鬥 獸 -|-遊戲內分類
| |-共同體對戰-|
| - 亂 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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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技場比賽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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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家與玩家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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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操作者身份分類--|-玩家與系統對戰-|-系統上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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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不限,兩名玩家彼此競爭戰鬥的比賽。
小隊對戰
主要依人數分成雙打、三對三、五對五對戰,賽制則有:共同戰鬥制、一對一戰鬥制、車輪戰制、搶旗制,參賽前請先確認好人數與賽制。
鬥獸
一名或是多名玩家角色共同對抗鬥技場所提供之投影生物的戰鬥方式,一率不給予人數配點。
當負責裁判之角色為玩家角色時,視為『玩家與玩家對戰』;若負責裁判之角色為並非玩家角色,且裁判玩家為裁判組成員時,視為『玩家與系統對戰』。
玩家角色可以自行挑選或是決定生物強度後再由系統決定對抗之生物,生物之強度與參賽角色數量會影響打倒BOSS的相對難度以及獲得的點數。
另外,由於鬥技場所提供的是投影生物,可以依需求微調強度,但也因此不可套用在每周任務、祈恩任務等等,只能單純視為一場鬥技。
此外,只有白銀以上等級之鬥技場裁判才能使用Wiki生物列表中已通過之生物。
負責裁判之角色為並非玩家角色,且裁判玩家為裁判組成員者,能即時創作Wiki生物列表所沒有的生物供對戰使用。
亂鬥
規則不限,多名玩家以個人而非團體身份彼此競爭戰鬥的比賽。
共同體對戰
賽制同小隊對戰,參賽前請先確認好人數與賽制。
不同點在於裝備、道具、恩賜為共同體所共用,且必須在賽前登記共同體攜帶之裝備、道具與恩賜。
在比賽中玩家間取用共同體裝備、道具與恩賜也需進行對應之動作。
共同體對戰的重點在於:『如何在共用而有限的裝備、道具與額外恩賜欄位中,作出最適合共同體的組合。』
因此共用的裝備、道具與額外恩賜欄位必定比小隊對戰中每個人的裝備、道具與額外恩賜欄位總合還要來的少許多。
共同體對戰參賽者可以改變,未參賽任何共同體成員都視為候補參賽者。
而各共同體之戰鬥點數,雖然亦會重置,但總累計點數會記錄在共同體資料中,做為未來共同體升級的條件之一。(共同體升級系統尚未實裝。)
系統上遊戲分類與戰鬥點數標準
玩家與玩家對戰
如字面,由玩家對抗玩家的比賽,依比賽類型與表現給予點數。
- 單打對戰:點數一場5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20點。
- 小隊對戰:點數一場7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2點,四人以下者27點。
- 鬥獸:點數一場7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2點,四人以下者27點。
- 亂鬥:點數一場7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2點,四人以下者27點。
- 共同體對戰:點數一場10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5點,四人以下者30點。
玩家與系統對戰
如字面,由玩家對抗系統的比賽,依比賽類型與表現給予點數。
- 單打對戰:點數一場7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22點。
- 小隊對戰:點數一場10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5點,四人以下者30點。
- 鬥獸:點數一場10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5點,四人以下者30點。
- 共同體對戰:點數一場15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40點,四人以下者35點。
玩家劇情對戰
由玩家自行判定之比賽,劇情走向完全由玩家自訂,依比賽類型與表現給予點數,但基本點數皆從零起跳。
- 單打對戰:點數一場從零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15點。
- 小隊對戰:點數一場從2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27點,四人以下者22點。
- 鬥獸:點數一場從2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27點,四人以下者22點。
- 亂鬥:點數一場從2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27點,四人以下者22點。
- 共同體對戰:點數一場從5點起跳,依情況而有所增減,最高30點,四人以下者25點。
鬥技點數給分標準與規則
給予分數時,需照以下七點進行配分,由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開始起跳,其中(2)到(7)項最多都只能獲得5分,且須標明各部分所獲得的分數。
- (1)基本分數-該類型鬥技的基本點數。
- (2)遊戲時間-依照串所進行的總串數、回合數、實際進行時間做初步判斷。
- (3)玩家敘述-串內進行玩家者所進行的敘述給分,判斷因人而異,但至少別太過簡略。
- (4)角色行動-能充分運用自身角色能力者,並且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 (5)合作配合-多人戰鬥中,與隊友的配合程度。
- (6)參與人數亦會影響分數,鬥獸以及總數在4人以下的遊戲不給予人數配點。
超過四人則獲得[(參賽人數-4)÷2]點人數配點,餘數無條件進入。
若有玩家僅為了充數而參賽,系統有權利沒收人數配點。
- (7)BOSS難度-當玩家挑戰BOSS時,戰勝該BOSS的相對難度。
而配分的規則如下:
- (2)到(7)項配分當中,每項最多給予5點分數,從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開始起跳,亂鬥能依情況增加額外配分。
- 各類戰鬥的基本給分請參見同頁面之「系統上遊戲分類」。
- 小隊和共同體對戰中,同隊伍所獲得的點數是相同的。
- 同時裁判本身的判斷、給分,也將成為審核標準,即使是已經獲得執照者也一樣。
鬥技領主與鬥皇之門(未實裝)
每種比賽中都各有一名或是一組鬥技領主,他們分別為一般競技場該類比賽中的最高位者,
在特定鬥技場比賽中達到一定戰鬥點數後,便可獲得挑戰特定鬥技領主的挑戰權。打倒鬥技領主後,可以選擇進入鬥皇之門,或是成為新任的鬥技領主,並可獲得對應獎勵。鬥技領主必須接受任何達成條件之挑戰者的戰書與其對戰,假使鬥技領主一個月無參加任何戰鬥,或是拒絕挑戰者的戰書便會失去鬥技領主的地位。鬥皇之門:鬥技場的次高殿堂,必須打倒對應的鬥技領主才可進入對應的鬥皇之門,總共有六座,每道門都分別有著不同的守門人,分別象徵著單打對戰、小隊對戰、共同體對戰、車輪戰、亂鬥、特殊對戰這六種分類,必須在此處獲得一定戰鬥點數才得以挑戰守門人,守門人無法頂替。(系統操控,基本上一般玩家難以打倒守門人。)
鬥皇宮(劇情面,未實裝)
鬥皇宮為鬥技場的最高殿堂,同樣有六座,必須突破對應的鬥皇之門才可進入其對應之鬥皇宮,只有在鬥皇宮的戰鬥中獲得一定的戰鬥點數才能夠挑戰鬥皇,如果打倒了鬥皇便可成為新一任的鬥皇。(僅出現在設定中,基本上玩家無法達到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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