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列出之規則,在所有規則中具有最高優先權。請所有玩家務必詳閱。
二、最高規則唯一詮釋權持有者為原始編寫者,即公會會長。
三、規則書中明列所有遊戲規則,即使過去有任何先例,仍不會直接沿用,必然按照本屆規則進行。
四、遊戲期間,規則有任何沒有註明的具爭議性漏洞發生時,發生的當下將不直接更改判定,而是發生並判定後,由幹部群進行相關規則的修改、刪除、新增。
五、承第四條,若該漏洞嚴重影響遊戲平衡,或是發生時間不適合在發生後再行修改(如戰鬥中發生),本屆主判有權及時修改規則,並且將遊戲時間軸倒回至漏洞發生前,以保證遊戲公平公正進行。
六、承第五條,若此一嚴重漏洞發生時主判不在現場,每位幹部各具有一次的規則臨時修訂權,視當時情況並且公平、公正、合理地對規則進行修訂,以維持遊戲進行。
七、承第六條,規則修訂後,必須由主判審核通過,確認,並進行相關公告後,該規則才會正式生效。
八、在遊戲進行的過程中,若將玩家所見的事情帶入角色想法、所做的事不符合時代/角色設定,將稱之為「超遊」。若發生超遊的狀況,幹部群皆有權針對角色的任何一個錯誤行動進行修改。
九、不論是任何情況,本遊戲一律禁止代控,玩家與幹部群皆不能操控不屬於自己的角色。如有意外而導致中短期內無法參與遊戲,請務必向幹部群請假。
十、所有規則若有任何模糊不清或是不理解之處,請一定要提問。若有補充說明,會長亦將發出公告。如果因為沒有提問導致判定效果與預想效果的落差,請各位玩家自行承擔。
以上為遊戲的十條最高規則,未來仍有可能依照各屆情況由該屆主判進行修改、新增、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