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潛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想要「偵潛」效率最高的是「潛艦」,原因何在?
首先,被動偵測有機會接收到極遠方傳來的聲響,是偵測潛艦最為理想的方式,不過被動偵測時極端需要安靜,否則極遠方傳來的聲訊極可能被艦體噪音所掩蓋,因而錯失追蹤敵方潛艦的機會。
潛艦本身極度追求肅靜性,一艘性能達水準的潛艦,其安靜程度便優於全世界絕大多數的水面艦(註一),使得艦上聲納系統受到的干擾盡可能減少。
再者,水面艦反潛曾碰到一個瓶頸,距海面50~200公尺處,溫度會快速下降使密度發生變化,此區段稱為「變溫層」,且變溫層的準確深度會依該地區的經緯、季節、日照與風向等因素改變。
主動聲納聲波遇到此層後會分別向下方或上方折射,產生死角(圖一),此問題在可變深度聲納服役後獲得了改善(圖二),但可變深度聲納有相當多的使用限制,遠不如潛艦可以直接進入該層海水中傾聽敵方潛艦的動向。
三者,潛艦具備遠勝過水面艦與反潛機的隱密性,躲過敵方監視網,進入敵方藏匿水下核反擊武力的區域更為容易。
獵殺彈道飛彈潛艦的任務,多半交由攻擊潛艦進行;另外,攻擊潛艦除了獵殺敵方彈道飛彈潛艦外,也擔負著護衛己方彈道飛彈潛艦,避免其遭受敵方獵殺的重責大任。
最後,海象不佳時,水面艦反潛效能會大打折扣甚至無法進行,而潛艦可至水面下躲避風浪,幾不受海象問題干擾。
從以上四點我們可以看出,於「偵潛」這個課題上,潛艦有著莫大的優勢,任何能使水面艦偵潛距離增加的科技,應用到潛艦上大都能發揮更好的功效。
攻潛
反潛作戰中,除了「偵潛」外,另一個重要的環節便是「攻潛」,在這部份潛艦並沒有明顯優勢,水面艦可以透過艦載直昇機攜帶魚雷攻擊百公里以外的目標;而潛艦若僅使用魚雷,攻擊二十公里外的敵方潛艦就已經是極限。
雖說使用反潛火箭能打擊五十公里以外的潛艦,但受限於聲納長程偵測精度不足,以及火箭飛行的時間內敵方潛艦也可能會移動,因此長程反潛火箭最好使用核彈頭,才能有效殺傷目標。
但若水面艦沒有艦載直昇機或定翼反潛機支援,或艦載直昇機性能不足,此時對水下目標的打擊距離並不會優於潛艦,更可能遇到能打擊敵潛艦時,自身也已進入敵潛艦魚雷射程的冏況(註二)。
就筆者個人認為,「攻潛」最有效的是能快速到達目標上空,確認潛艦位置並投擲反潛魚雷的航空器。
註一:一艘「安靜」的潛艦,在水下以四節航行時的噪音低於120分貝,而朱華特級「號稱」與水面航行時的噪音只有110分貝;獵雷艦與音響測定艦等特殊任務艦艇噪音也可能小於部份潛艦。
註二:潛艦發射魚雷攻擊水面艦的理想距離據說是15km,西方國家普遍使用的324mm輕型魚雷最大射程約11km(MK-46),ASROC反潛火箭射程約為22km,搭配Mk-46魚雷的最大理想射程約3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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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碎碎念區:
基本上這篇是因為之前某篇觀念文(笑)錯的太誇張才誕生的,以潛制潛的確較不適用於我國,但並不代表以潛制潛是個效率低下的作法,至於以潛制潛不適用於我國的原因,這可以再弄一篇出來,雖說應該是沒時間寫了。
由於個人非這方面專業,僅是參考各方資訊所譔,故此文內容尚有些不清楚之處,也可能有些細部錯誤,得請有識之士指教,感謝。
201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