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六:於公會內發布與公會無關之叭啦,需加前綴。(20140811)
如:【分享】【詢問】…之類的。
如無,第一次無視,第二次開始警告,第三次即得兩支警告
規定七:每個月1號和15號,都有設置簽到串請務必來此簽到請假。
(找不到可以翻行事曆喔!)
規定八:在寫文章或畫圖時,要使用別人家的角色,請『務必』要經過主人的同意。
規定九:任務文章請以認真的心態書寫,至少要500字。而繪圖須完整可陳述劇情,可使用文字輔助。(20140823)
規定十:討論請適當,請各位尊重他人,請適當言談話題。限制話題請私下討論。如感到不妥或無法接受 請私信給會長 3人以上投訴將給予警告 如屢勸不聽者剔除 (2014/8/24 3:25分 會 長 留!)
規定十一:請各位已登錄妖精/妖靈的成員們,一定要新增妖珠紀錄表!表格如妖珠,以便管理員審查。 (2014/8/25 21:45 )
公會第十二規定:希望公會內不要出現"攻擊"其他公會字眼出現 違者一次直接踢出(會長很忌諱這種事...所以請各位將心比心...不要攻擊其他公會哦,被我發現就死定了♥ 2014/9/05 會長留-)
※幹部調例:公告 至所有管理員 :請不要有僭越的行為,自己負責哪塊區域有限制開放隨機任務:不要直接影響角色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