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主持原則 (實用議事學)
需具:禮貌、圓融、果斷、守分、盡職、自信
一、主席是會議領導人,會場公僕。
二、不必滿足每一個人的需求,但需是和大多數會眾的意向。
三、主席不多說話,應鼓勵會眾多說話,防止任何獨占。
四、主席立場要公正超然,並做適當的應變。
五、盡可能對所有議案經討論達成議決,必要時使用表決方式獲得結論。
六、主席應適時制止會中不合議事規則的動議與辯論,但必須委婉方式處理。
七、主席應保持會議活潑順利進行,設法促使議場氣氛融洽、理性和諧。
八、處理問題應堅決果斷,避免猶豫不決。
九、主席應注意使討論不離題太遠,但方法需靈活,避免觸怒會眾。
十、主席要運用技巧使會議結束就是問題結束,而非糾紛的開始。
十一、主席要熟悉會議規範,確實維持會場秩序,控制會議時間。
十二、主席要注意會議討論與決議過程,並留意記錄的確實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