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CrafT互助會 會規
◎第一章 總則├1.互助會幹部依照會規執行,違規執行可私信會長/各級總管處理。
├2.會規建立於
巴哈姆特站規下,相關規定不牴觸於站務規定。
├3.幹部任用由會長決定,會長退休,所有幹部採內閣制,將一併卸任。
├4.卸任幹部不涵概副會長,會長卸任由副會長接掌相關事務。
└5.如需重新選任會長,需通過公會人數1/3同意,同意後方可強制會長卸任。
◎第二章 叭拉內容├1.不合宜內容
├2.性暗示內容
├3.號召GP/BP
├4.大量注音文妨礙閱讀
├5.火星文嚴重妨礙閱讀
├6.號召檢舉中心檢舉文
├7.人身攻擊、毀謗他人
├8.有18禁等不合宜圖片
├9.未經同意公開他人資訊或人肉搜索
├10.惡意刷洗貢獻、無任何意義之回覆
└上述違規者,刪除叭拉;重複違規者,踢除公會視情況黑名單。
◎第三章 妨害公會名譽├1.於哈啦板發文惡意毀謗他人者
├2.於哈啦板留言惡意毀謗他人者
├3.於哈啦板遭單板禁貼者
├4.於討論板遭單板禁貼者
├5.於哈啦區遭全站禁貼者
├6.違反站規,帳號遭刪除者
├7.懸掛會旗發表不適當文章者
└上述違規者,踢除公會後黑名單一週;永久革除幹部申請資格。
◎第四章 貢獻度過低等├1.加入公會後,請使用叭拉或巴幣貢獻
├2.懸掛會旗發表文章,公會貢獻低於100者
├3.每月30日清除會員(2月不計)貢獻低於該月公告貢獻者
└
加入公會後,請多使用各種方式提升貢獻度,目前暫不管理無貢獻/貢獻低者之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