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為了避免可能會出現的NPC紛爭,進行解說與規範設限,以高等的移動NPC為主 ,除城務幹部外,一般編輯者請勿輕易改動。
很高興跟各位再次見面,我是RPG公會的幹部,飛鳥!
今天發這篇,是要說明有關於NPC的新規則。
有鑒於最近NPC角色的增多,為了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紛爭,我在此設下一道規範。
那就是所有的高等NPC今後將要經過審核才能使用!登登登!被嚇到了吧!
那麼………………………呃?
嗯……一時想不到該從哪說起,那就先來看Q&A好了!
Q:為什麼要設限呢?
A:因為高等NPC有日漸增多的頃向,加上害怕玩家會用NPC挾怨報復,製造紛爭。
Q:設限的對象?
A:主要是會出門亂晃的高等NPC,如果是一直待在定點不離開的NPC就不用設限了(例:彎刀酒管的守門人什麼的),還有就是有雙重身分,但是等級共用的也不設限(例某拉薩和某隆司)也就是說只有會主動去亂逛的NPC才會受到此限制(例:獸人的薇琳達爾、白虎之類)
Q:設限的項目?
A:好問題!接下來列出想創造NPC時該遵守的項目!
1:NPC的等級不能高於80,因為有人來找我或城主麻煩的話,我會很難處理。
2:NPC的使用率不能大於自己的角色,也就是說玩家還是要盡量使用自己的本尊。
3:使用NPC不得主動攻擊其他玩家,除非對方有挑釁行為。(扮鬼臉什麼的。)
4:請勿將現實的情緒帶到NPC身上,比如說你今天不爽NPC就跟著你一起不爽。
5:一個玩家最多只能有3個NPC身分,我會用自己對你的認知評量你們適不適合。
6:使用NPC一律得用第三人稱,以免其餘玩家搞錯身分,以下是幾個例句。
「哈阿…今天還是一樣適合睡覺。」話音剛落,紅雀的腦袋就隨之倒在石桌上,再也不動了。
望了一眼來客,翡翠看起來有些羞澀:「歡、歡迎光臨……神、神、神愛之湖……」
仔細思考過後,嘉德做出回答:「嗯,那就這樣決定了。」語畢,他迴身欲離開,卻在此時好像忽然想起了什麼,又再次將臉轉回來補充:「非常感謝你的情報。」
大概像是這樣做,反正只要能讓別人認出來就行了!用詞不必太深奧,因為不是在寫小說!
Q:那該怎麼申請呢?
格式挑一個自己喜歡的就好了,招式什麼的不一定要寫,基本資料才必填,有故事更好。
第二步則是將你寫好的資料丟到這篇來,我會負責審核,如果別人創給你用的角色,也請附上別人寫好的NPC個資,例心魔給予黑兔的奧麗薇爾:連結
第三步,如果我覺得OK了,我會去你的小屋留言認可,當然也要我在線上的時候,所以請耐心等待,如果小屋留言有上鎖的,我會直接在這篇底下回覆你,請自行注意。
這個條例將在2011/5/27號晚間六點以後開始實施,之後若有沒申請的NPC忽然出現,我將會提醒你們來這裡審核,如有不聽勸告者,只好給予一點懲罰,當然我也不想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