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串發表內容如下:
我認為在宣傳作品時應當建立一種品牌式行銷手法,而不單單的只是被動式的宣傳如同擺在書架上等人注目的書籍。
宣傳時如果單單只是放上幾個段落給大家試閱,那顯眼的效果便會很低。
但在宣傳時若能說出自己認為必該的賣點以及裡頭運用什麼手法或蘊含一些價值觀念,並拿出來與人積極討論,那大家便會深刻記憶這種宣傳模式,極有可能會因此好奇點進去看一看。
不過上頭我所說的宣傳手法目前僅僅是一個觀念,雖然有看在過別的公會看過某些文手使用過,但本公會似乎沒有出現過。
雖然不希望公會淪為一個宣傳用的廣告牆,但給予會員們一個適當的宣傳空間是必須有的,因此讓宣傳改變成一種不那麼制式的宣傳即是一種改革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