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文法?
語文這種東西猶如樂曲,會的單字量(音調)越多,你便能哼出豐富的曲調,但是哼歸哼,要將樂曲譜在五線譜上,你就需要會一些基礎的樂理,英文也是如此,單字可以拼出簡陋的句子,使人明白你腦海中想表達的東西。可是若涉略到寫作、閱讀,想寫出貼近腦海中的東西,或是想讀懂別人字裡行間裡的奧妙,文法就是不可或缺的東西!
換而言之,文法是屍體的骨頭,單字是屍體的皮肉,要精確的驗屍,兩者皆不可或缺!
(此章教授最基本且常用的介係詞用法)
To and For 基本用法及分辨
(參考:http://mypaper.pchome.com.tw/echizenomi/post/1275425883)
To是朝著明確的目標過去,帶著幾分一定會達成的意思。
To lose weight , Paul jogs everyday. (為了減肥,保羅每天慢跑。)
解析: 達成減肥是個明確的目標!所以 to 若放在句首可以當成為了。
Sent the book to him. (把那本書寄給他)
解析:他,是一個明確的目標,而且是寄到他的手中,理當用to。
Stop + to + 原型動詞 (停下來做某事。)
解析:to 是朝著目標前進,所以stop to 可以解釋成,停下來去做某事。
For是往某大的方向而去,不一定會達成。
He left home for school. (他離家,前往學校。)
解析:這裡指的是他先離開家裡,然後前往學校,且不一定會到達學校之意。
He bought roses for me. (他買玫瑰給我)
解析:他是先買玫瑰,在送給我,可是他不一定會送到我手中,因為買的動作已經 先完成了,中途可能後悔。
She did it for me. (她為了我這樣做)
解析:既然是朝著我而做,那就是為了我而做。
兩者的比較:
有人告訴我 She did it for me. 跟 She did it to me. 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我認為for是強調方向,方向的定義太廣大了,朝著方向而去,就是她為我這麼做。而to是強調目標,目標就比較狹義了,有點像是她對我這麼做。兩者所表達的有所不同。
to 強調 目標、一定 for強調 方向、不一定
Of 介紹
(參考:http://esl.about.com/od/grammarstructures/a/Difference-Between-Of-And-From.htm)
OF的介紹-最常用來當所有格的介係詞
在英文中,我們若要提到某人的東西時,通常會在名字(主詞)後加上 's ,可是如果我們要提到某事的東西呢?這時 of 就會派上他的用處。
例: He's a friend of mine. (他是我的朋友。)
解析:mine指的是我的朋友(物),而不是我(人),所以用of
The color of the house is red. (這間屋子的顏色是紅色的。)
解析:the house 是物,所以用 of 。
是的,相信聰明的各位一定發現了,使用of的過程中,並不是指,在of前名詞的什麼東西,而是指在of後面名詞的什麼東西。(我中文文法不好,請洽上面例句粗體字)
雖然文法上這種用法才是對的(嚴格來說,沒有誰對誰錯),但是在生活中,使用 's 會比用of 更常見。
例: He's my friend.
The house's color is 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