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倉庫使用守則
1. 租用倉庫放採集物及野材,專用倉庫放各種散材
2. 租用倉庫權限設成分舵主,並安排配方較齊全的會員擔任分舵主,不設稅金
3. 進階會員均可使用專用倉庫,不設稅金
4. 採集物庫存定為100;野材不分價值,庫存一律為50
5. 倉庫內所有物品不允許大量使用,如有特別需要,請自行刷材或在外購買
6. 要求公會代造Lv40裝備,須於分舵主/長老/會長在線時付$1000到公會金庫
方往公會小屋領取裝備或於1小時後查看郵筒接收 (自備材料不在此限)
<溫馨提示>請提早通知分舵主/長老/會長代工,以免無裝可穿
7. 幫公會補充每筆40個或以上的採集物及散材的會員
可將物品以面交/郵寄方式呈交長老/會長
長老/會長再於公會金庫內取回與物品標價相符的金額,並轉交該會員
如該材料數量於60個以上(即倉庫放不下會員所呈交之物品)
長老/會長可自行決定將物品退回或變賣後把金額存入公會金庫
**因無異議,以上倉庫制度已於10/9/2012 00:00 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