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有些人對公會中,角色表格的項目:「專長」。應該有一些疑問吧?到底什麼是所謂的專長、有什麼用處、如何套用?
專長,其實就是用來補述角色,告訴大家角色擅長的東西,又或是偏向哪種路線(EX:戰鬥、知識路線)這樣的一個項目。
專長的用處就是把角色的特色和發展方向給凸顯出來,讓大家知道你的角色是一個擅長戰鬥的武鬥家,還是一個學識淵博的學者。甚至擅長的工作、戰鬥風格,也可以依靠專長來說明,補足了先前六種數值無法詳細說明角色的缺陷。
專長,就是用來說明角色擅長什麼。「擅長」用劍、「擅長」文學、「擅長」速寫,甚至是擅長騙術、擅長賭博,都可以是角色的「專長」。
如果有搭配上專長的話,在那方面的行動或能力都會看你的數值高低做評估。例如戰鬥二十的戰士擅長劍術以及戰鬥十五的戰士擅長劍術,戰鬥二十的戰士便會佔有優勢。而戰鬥十的戰士以及戰鬥二十五的戰士不擅長劍術,只要操作的好也有可能贏過對方。
因此,專長與角色能使用的「能力」並不相同。
此外,知識類的專長,就只能影響知識層面;戰鬥類的專長,就只能影響戰鬥層面,以此類推。
專長如果需要更換或套用的話,可以從官方的「專長可用表」中挑選出自己想要的專長,並且套用於自己的角色上。
7/4更新
新規內容注意!所有的專長系統更改為「粗項化的自行補述」,即官方只提供粗略的幾個項目,其他的給予玩家們自行補充。
舉例而言,拿出戰鬥類專長的一項:
OO戰技/策略專精(擅長特定方面的戰鬥技略。項目自填,越多則方向越不專一)
-描述:
在玩家的自由補充結果之下,可以變成:
居合道專精(擅長特定方面的戰鬥技略。項目自填,越多則方向越不專一)
-描述:從小受訓而十分擅長。講究的是「快、狠、準」在一兩招之內擊敗對手或者是給予重創的戰鬥方式,因此打起來招招快速而致命、毫不拖泥帶水。
以上即為範例。OO後面的戰技、策略專精之類的文字在填入項目時可不保留,不過如此就要保留後面的說明文。描述的部分只要符合填入的項目,自由補充說明技巧、程度、以及為何專精都可以。
再以OO工作精通作為一個範例:
博弈精通(在特定工作上特別出色。項目自填,越多則方向越不專一)
-描述:自身本來就有不錯的運氣,而且長年在賭場等地累積的經歷讓XX在博奕方面,不論是出千、撲克臉、各種遊戲方式都非常專精。甚至有幾間賭場已經因為畏懼這等技巧而總是將XX拒於門外,不給他進去。
比起舊的制度,這個給予了各位更大的自行發展空間。其他方面,信譽的專長跟著數值的消失而被抹去、幸運則是不符合擁有專長的條件而跟著消失。畢竟,有誰說「我的專長是我運氣很好」的呢?原本被歸類於運氣的「賭博」等等被移至效率,而「直覺」跟「歪打正著」等等則從幸運的專長改由能力數值直接取決。